11月5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开展“回头看”。按照统筹开展辽河流域污染问题专项督察的要求,督察组对四平市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
长期存在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
二龙山水库位于吉林省四平市东辽河上游,始建于1943年,1950年正式投入运行,设计库容为17.92亿立方米,是东辽河流域最大的水库,也是四平市城区近60万市民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吉林省政府2010年批准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来,一级保护区内长期存在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
2017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吉林省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为此,吉林省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开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地方政府应于2018年8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工作。
违法违规上项目,生态破坏触目惊心
督察发现,四平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相关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以为然,不仅没有及时清理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而且明知故犯,继续在水源保护区内大搞旅游开发建设,侵占水库库区,砍伐数万株水源涵养林,严重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
督察整改拖延应对。2017年12月,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问题后,四平市水利局下辖的二龙山水库管理局落实督察整改要求不力,没有及时对违法违规旅游经营活动进行整改,仍持续提供游船娱乐等服务项目。2018年以来,有2万余游客直接进入一级保护区,4台观光车和19艘游船长期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穿行,严重威胁水源水质安全。直至7月临近整改时限才暂停对外出售门票、清退保护区内的观光车、游船等旅游设施。
违法违规项目顶风而上。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由四平市政府主导,市交通局组织实施,项目总投资8.16亿元,线路全长33.7公里,其中约4.5公里穿越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该项目2017年6月开工,现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20%。大御路文化广场项目由四平市政府主导,由龙湖区筹备委员会组织实施,位于二龙山水库西侧,紧邻库区水面,规划占地6.89公顷。该项目亲水平台及部分栈道位于水源二级保护区,其余建设内容位于准保护区,2017年9月项目开工,已完成景观门楼主体框架建设及两个观景塔的基础工程。
为了上述两个项目,四平市党委、政府置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于不顾,多次召开调度会和推进会,现场督办施工进度。二龙湖至叶赫旅游公路项目因穿越水源准保护区,按照《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应报经省政府批准,但四平市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开工建设。大御路文化广场前身为大御路码头项目,因地处水源保护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在多家环评机构拒绝编制环评报告书的情况下,为顺利通过环评,四平市临时将项目更名为大御路文化广场,并在没有办理发改、国土、水利、林业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生态破坏触目惊心。在上述两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累计有30公顷近3.7万株林木被施工单位违法砍伐,项目沿线多个区域留下大片裸露的山体,与周边茂密森林形成鲜明对比,水源地水源涵养功能遭到严重破坏。在大御路文化广场项目施工过程中,在距取水口1公里左右的库区水面,项目施工单位调运9000余立方米的砂石填库造地,建设约300平方米的亲水平台,水库部分库区遭受侵占。
重发展轻保护, 打折扣搞变通
四平市党委、政府重发展、轻保护,在贯彻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上打折扣,搞变通,在二龙山水库水质下降的情况下,仍然漠视整改要求,敷衍应对,工作拖延;在推进项目过程中,明知故犯,在推动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建设上不遗余力。
四平市交通、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审批把关不严,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市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敷衍应对、工作拖拉,持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开展旅游活动,执法违法。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并按有关要求做好后续调查工作,要求地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和查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