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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还原四地虚假整改真相

   日期:2018-12-11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4755    评论:0    
对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发现的问题,地方虚假整改甚至根本不整改即上报整改完成,并公然销号已非个别现象。第二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公开最后的四起典型案件,全部属于这种情况。

山东省要求原省工商部门负责违法销售柴油问题整改,整改任务目标完全落空,却上报称问题整改完成并销号。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经济开发区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谎报整改任务已完成。四川西昌市32吨危险废物长期无人监管,但上报的整改情况也是完成整改。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不但为矿业开发“量身打造”方案,在保护区被野蛮开发,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常宁市上报的整改结果仍然是完成。

更值得玩味的是,今年11月4日督察组进驻贵州,11月5日,黔东南州台江经济开发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开始调试。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对这四起案件中涉及的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已进行初步确认,对于存在的失职失责和违法问题,将督促地方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山东工商部门督察整改做样子

山东省以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滨州等地市大量物流运输企业违规使用普通柴油,造成尾气污染突出问题早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已被指出。为此,山东省提出了整改方案要求,并明确由原省工商局负责部署推进相应整改工作。

今年11月,督察组在山东“回头看”抽查3个地市的4家炼化公司时发现,炼化公司违规大量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其他高硫分燃油,导致这些柴油大量替代车用柴油使用,污染严重。其中,东营齐润化工公司和垦利石化公司分别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3000mg/kg燃油售给相关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有的硫含量最高超标约300倍。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公司将近40万吨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潍坊市昌邑石化公司将5万余吨国Ⅳ和国Ⅴ的普通柴油售给物流运输企业。

督察组说,现场抽查还发现,物流运输企业多数在自身停车场内私自安装加油装置,将所购违规油品自用,昌邑市盛宏物流公司甚至违法转售其他社会车辆。同时,从炼化企业到物流运输企业的黑色链条始终未被斩断,一些炼化企业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中国化工集团山东昌邑石化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销售国Ⅳ普通柴油,但在进一步调查时,企业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相关记录。

对此,原山东省工商部门却视而不见,不在整改落实中下功夫,反而在整改销号上动脑筋,整改工作指东打西,真正问题没有触及,并擅自在销号材料中将整改目标改为“针对加油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此蒙混过关,虚假销号。

黔东南台江园区林木大面积死亡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经济开发区是个省级开发区。目前,园区共进驻35家企业,其中华胜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等9家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属涉重金属污染企业。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时就要求贵州省进行整改。对此,贵州省制定了整改方案。

按照贵州省的整改方案,6月30日前,建设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确保园区废水应收尽收。但是,9月生态环境部组织暗查发现,园区内企业华胜集团下属永鑫冶金科技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含铅含酸废渣堵塞厂区内导流沟,废水处理系统跑冒滴漏造成厂区外林木大面积死亡。今年11月,督察组“回头看”时,这家企业仍未完善防渗措施,整改治标不治本,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形同虚设。此外,包括这家企业在内的华胜集团及其下属9家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均未按规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园区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督察组指出,11月5日园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开始调试,但由于大部分管网处于无水状况,园区污水实际并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经过下沉督察,督察组认为,黔东南州在未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整改的情况下却报称整改任务已完成。

西昌非法贮存32吨危废19个月

四川省西昌市马道大山坡废旧回收市场一危险废物回收点违规回收废旧电池电瓶,存在环境风险问题,在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时就被群众举报。此案,四川省将交由凉山州西昌市办理。

11月9日,督察组发现,甘洛县天益再生资源公司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就开展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业务,一直持续到2017年5月。期间共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151吨,其中119吨非法转运处置,剩余32吨至今仍在回收点非法堆存,长达19个月一直无人过问,无人监管。

督察组指出,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这一危废回收点仍有废旧铅酸蓄电池库存;8月四川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时,要求立即取缔非法回收点,依法规范处置非法收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但直至此次“回头看”时,当地仍未整改到位。

但西昌市政府却于2017年11月向凉山州政府上报已完成整改,凉山州政府未经核实即向四川省政府上报已完成整改。

常宁市政府为调规故意隐瞒

湖南常宁大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由湖南省政府批准成立,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时发现,2013年以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违规设置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探矿权23宗;违规发放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采矿权15宗。

针对这一问题,湖南省整改方案提出,“对在自然保护区内的,该关闭注销的关闭注销,该退界避让的退界避让,该补偿退出的补偿退出,该停止审批的停止审批,确保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并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然而,督察组现场看到的情况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督察组指出,2015年,2016年8月,2017年3月,2017年9月,常宁市政府为多次向衡阳市政府请示,要求调整保护区。调整保护区的目的是让常宁市富坤实业公司等企业(项目)合法化。其中,“2017年9月,按照常宁市相关要求,拟调出保护区的面积扩大到358.52公顷,主要涉及为四个采矿权区域和一个探矿权区域。2018年4月23日,湖南省政府以文件形式复函通过调整。”督察组说,至此,常宁市三番五次申请调整保护区范围的目的终于实现。

同时,常宁市故意隐瞒,保护区调出面积实际多为原有矿区。督察组现场核查发现,调整前保护区具备生产条件的采矿企业有5家,这5家企业调出保护区面积358.52公顷,其中261.01公顷“非常巧合”地与原有企业采矿区或探矿区相同,占比72.8%。

督察组指出,现场对原自然保护区内的常宁市金马矿业公司、鑫裕矿业公司、春达矿业开发公司萤石矿和香里颜矿业公司等矿山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多处矿山因长期野蛮开采,没有开展生态修复,开采区域黄土裸露,山体满目疮痍。金马矿业公司等矿山的泥沙被雨水冲刷后流入附近村镇,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

四起案件责任原因初步锁定

在公开这4起案件的同时,督察组对其中的责任及原因也给出了初步的判断。

督察组指出,原山东省工商局表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突出;山东省有关地市对违法销售不合格油品的黑色链条整治不力,未能对油品来源追根溯源,未对炼化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贵州黔东南州及台江县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台江工业园区管委会表面整改,敷衍应对;相关企业环境意识淡漠,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混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四川省西昌市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力,并谎报整改完成,导致群众举报问题长期未能解决;西昌市环保局、商务投资局未依法查处企业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行为,监管失职;凉山州对西昌市整改情况审核把关不严,未经核实,即向上级转报虚假整改情况。

湖南常宁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屡次申请以调代改,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性质恶劣;衡阳市对常宁市在调规过程中任意妄为不闻不问,工作失察;湖南省林业厅等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工作流于形式,致使有明显问题的调规方案层层过关,存在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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