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宁省已完成4400多个村庄的环境治理工作,村容村貌明显改观,近一半农村人口享受到美好环境。118个村完成“厕所革命”,2.8万户农民受益。
近年来,围绕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十条”,辽宁省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辽宁省加大了拆除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力度。自2013年以来,全省拆除燃煤小锅炉近两万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04.6万辆,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改善水环境质量,以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以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让全省群众喝上干净安全放心的水。同时,打响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战,努力消灭劣Ⅴ类水体。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在全省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联动监管工作机制,为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基础。
根据生态环境部对“大气十条”实施情况终期考核结果显示,辽宁省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为良好,人民群众在空气质量改善中的获得感、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国家2017年考核辽宁省五项水环境指标中,除1项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没有达到国家指标外,其他4项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全省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可控,有力地保障了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