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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计划用三年消化积存建筑垃圾

   日期:2019-04-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2752    评论:0    
高大的白色厂房内,纵横交错的建筑垃圾处理线正在带料运行……北京市朝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建筑垃圾处置固定设施建设近日完工。

循环经济产业园副主任张全红介绍,这条建筑垃圾处理线由原料存储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区和产品制作区4部分组成。建筑垃圾被运抵后,将经过破碎、筛分、磁选、人工分选、风选、水力浮选等一系列步骤。最终根据成分特点,被制作成透水砖、混凝土砌块、铺在道路基层的再生道路材料,以及打造海面城市必不可少的渗透层等。

“这是朝阳区目前最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占地约3.3万平方米,每年可以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另外,它还有一条年处理量23万吨的炉渣处理线,可把运来的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进行再次分选,将金属类材质筛选出来,制成再生建材。”张全红表示。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置率已接近63%,远超全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率不足5%的现状。从2018年开始,北京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在全市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

今年,北京市将对原有的《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考评办法,将按照源头治理、运输治理、消纳处置、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和基础管理等5方面,对各区建筑垃圾“产运消利”(产生、运输、消纳、资源化处理和利用)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施分级管理,根据企业规模确定年度基准分数,对优秀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政策。

记者发现,对于建筑垃圾是否可以再利用,北京市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式。

从2018年5月起,在违建拆除现场增设临时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设施,通过分拣、破碎、筛分和再组合等方式,将建筑垃圾制作成再生产品,变废为宝。

可再利用的建筑垃圾也能进行“暂存覆盖”。经过初步处理,可以对一些建筑垃圾中可资源化利用的部分,在临时用地或其他待建设用地进行暂存堆放,上面进行绿化覆盖。后期根据处置能力陆续生产,要求3年内处置完毕。

无法再利用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填埋处理。利用现有的坑塘、废弃矿坑等作为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其进行填埋处置。

为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资源化处置设施,去年5月,北京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首先,工商部门允许在营业执照的增项处,增加再生产品名录。其次,在处置费用方面,由市发改委出台文件,指导价从30元每吨提高到45元每吨,提高了50%。在产品推广方面,城市管理委员会和住建委协同,将再生产品的使用提前到工程设计环节,要求在工程中能使用的部位强制使用这样的再生资源产品,并发布了再生产品的目录和工程使用部位的名录。要求政府投资的工程优先使用、民营投资的工程鼓励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环卫处调研员张树友介绍说:“目前,位于海淀区和丰台区的固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正在建设中,加上已有的4座处置中心,未来北京市将有6座固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计划用3年时间把过去处置能力跟不上时积存的建筑垃圾消化掉。届时,6座固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将完全能够消化当年产生的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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