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暗管将废水排放至厂外下水道。叶凯欣摄
广东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日前通报两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例。东莞市昶丰工艺陶瓷有限公司因涉嫌私设排污口被查封;道滘镇一家无牌加工厂因设暗管偷排废水被查封,执法人员还拟对其处罚20 .9万元。
涉嫌私设排污口,制止违法排污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在此前执法中发现,位于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沿河西路第五幢的东莞市昶丰工艺陶瓷有限公司,有废水排放的行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城分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陶瓷制品生产,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通过了环保审批和验收,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该公司制作石膏模具工序配套的水龙头排水经清洗台的排水口流入二级沉淀池,经沉淀后通过导流渠排入市政下水道,现场有废水排放的行为,该公司涉嫌存在私设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勒令企业停止违法排污,并按照环保法要求,对这家企业进行现场查封,制止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暗管偷排废水,实施查封罚款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道滘分局在此前执法中发现,位于道滘镇厚德村林洲路庆鼎科技园的一家从事矿铁石粉无牌加工厂没有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
据调查,该企业设有搅拌、压滤等工序和原料贮存罐、搅拌桶、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压滤工序产生的废水在配套废水收集池沉淀后,经生产车间地下暗管排出厂外下水道,流往林洲涌。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封,并向经营者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其处罚20 .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