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江津某职业学院学生谭某看到有人出售一种“没见过的乌龟”,长相漂亮独特,就花了3000元买回来当宠物喂养。上个月,他偶然发现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辐射陆龟,心慌之下想赶紧“出手”,便在网上发帖出售。本月初,谭某在交易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近年来,像谭某这样饲养、买卖“另类宠物”的年轻人越来越多。“异宠”的走红,打破了以猫、狗、观赏鱼类为主的传统宠物格局。然而,不少“异宠”实则来自野外或是野生种源人工繁育的后代,还有的是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及兽类等。
专家提醒,“异宠”不是想养就能养。“异宠”贸易中,动物福利无保障,物种保护受威胁,于人而言,健康隐患多、违法风险高。
一时喜欢拿来养,知其习性悔不迭
产于澳洲的有袋动物——蜜袋鼯,因外形小巧可爱,可随身携带,被“异宠”爱好者昵称为“小蜜”。一次偶然的机会,北京的陈女士见到有人出售蜜袋鼯,实在喜欢,便买了一只回家饲养。
然而烦心事随之而来。每天夜里,蜜袋鼯总是蹦跶得欢,发出阵阵叫声,搅得主人不得安眠。陈女士查询后方知,蜜袋鼯是夜行动物,常在白天睡觉、夜间活动。她还发现,这只蜜袋鼯到了发情期,因此出现种种异常表现。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又买了一只异性蜜袋鼯给它作伴。
陈女士的遭遇不是个例。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47%的初次购买者在购买“异宠”前,几乎没有花时间研究所购动物的习性、饲养条件等。这都增加了动物生病、死亡和饲主未来弃养的可能。
很多饲养者初次购买“异宠”,是出于新奇和对其外形的喜爱。在香港嘉道理农场与植物园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就收留了几只被饲主抛弃的蓝黄金刚鹦鹉。饲主因为喜爱它们漂亮的羽毛而购入,但家养后才发现,它们叫声聒噪,让人难以忍受,只好选择抛弃。
绿鬣蜥幼体一度因为其外形酷炫、貌似恐龙,而成为很多人的心头好。但它们可以在3年内生长到1.2~1.5米,普通居民通常无法继续为它提供足够的饲养空间。随着年龄的增长,绿鬣蜥的部分皮肤会褪色,这会让很多最初被其漂亮的体色所吸引的饲主失去兴趣,从而转卖或遗弃。缺乏天敌的绿鬣蜥极易繁殖,在一些地方已经造成外来物种入侵问题。
在饲养过程中,诚然许多饲主抱有善待“异宠”的本意,但对本为野生动物的它们而言,人工豢养还是会增加其患病和死亡的几率。鉴于兽医对“异宠”疾病的临床研究非常有限,并且现实中也少有动物医院开展相关诊疗业务,一旦“异宠”出现伤病,很难进行科学救治。
而对于饲主而言,“异宠”也会带来健康威胁。其可能携带大量传染性细菌,增加人畜共患病交叉传染的风险。
野生动物当宠物,交易链中伤害大
国际贸易,但针对它的非法盗猎贸易依然猖獗。宠物贸易对其野生种群数量构成威胁,也将它们推到极度濒危的边缘。在过去40年内,约有200万~300万只野生非洲灰鹦鹉成为盗猎的受害者。
那么,购买人工繁育的“异宠”,是不是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郭京慧表示,一些繁殖机构强迫动物连续受孕,在其可繁殖的生命周期结束后,就用新近捕获的野生动物来取而代之。同时,人工配种繁育倾向于强化动物的某种特质,刻意创造一些“变种”,如专门繁育白化或带有特定颜色或花纹的动物,这可能导致动物出现某些神经性疾病或其他病变。而且这些人工繁殖的异宠也无法放归野外。
此外,圈养的野生动物实际上并没有被驯化,因而承受着更大的生理和心理压力。比如非洲灰鹦鹉,从小就被剥夺了每日飞行数公里的机会。它们常常患上慢性病、营养不良,或出现心理问题,做出拔毛、进攻等举动。
野生动物被商品化,萌、酷等特质作为卖点,吸引着消费者。然而,专家建议,消费者更应该了解捕捉、运输、繁殖、贩卖等上游贸易链对野生动物带来的伤害。
“把野生动物当做宠物饲养,会推高市场需求,导致更多偷猎的发生,从而威胁一些物种的野外生存。同时,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往往造成大量个体意外死亡。”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异域宠物项目经理郭京慧说。
以非洲灰鹦鹉为例,它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禁止
买卖豢养风险高,遵守法律避红线
去年年底,浙江海宁一名喜欢养“异宠”的男子王某,因买卖变色龙,被海宁市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经鉴定,从王某房内搜到的高冠变色龙,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禁止国际贸易,所以个人买卖和饲养是违法的。
那么,异宠爱好者如何才能避免踩到法律红线?专家建议,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专家提醒,列入我国《“三有”保护动物名录》的物种,即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物种,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规定,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时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法律界人士提醒,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为了猎奇而去购买、捕捉、饲养保护动物。同时,妥善照看自家宠物,避免自身受到伤害,或是因宠物伤害他人而造成的侵权纠纷。
爱它就把它留在野外
——对话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异域宠物项目经理郭京慧
中国环境报:适合家养的宠物和野生动物,界线在哪里?
郭京慧:从生物学角度来讲,即便可以被人工养殖,野生动物依然是野生动物,它们并没有进化和形成适应于人工饲养的遗传特性,这也是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本质区别。家养动物的祖先虽然是野生动物,但是经过人类长期饲养驯化,它们的基因和遗传物质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有利于适应人类饲养环境以及与人类近距离接触的遗传变异。
因此,野生动物虽然可以被人类成功养殖,但其天性和习性都决定了它们不适合作为宠物饲养。
中国环境报:您怎样看待豢养人工繁育的“异宠”?
郭京慧: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一部分人工饲养野生动物,是出于公益目的,例如为了恢复它的野外种群,或者进行科学研究、教育展示等。只有这些情况才需要把野生动物饲养在人工环境。
如果人工饲养野生动物是出于商业利用目的,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监管,否则会影响物种的野外保护,也会给动物造成伤害。对野生动物的过度商业开发和利用往往会推高市场对这个物种的需求,导致更多的偷猎和买卖,对动物保护是不利的。
中国环境报: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野生动物?
郭京慧:野生动物并非宠物,喜爱不能错爱。我们呼吁大家,不捕捉、购买、饲养野生动物作为宠物;发现网络平台上存在的违法交易信息,立即向当地森林公安等执法部门举报;不与野生动物亲密接触,在大自然中欣赏它们的美;保护野生动物的自然栖息地。
表达对野生动物喜爱的最好方式,不是据为己有,而是把它们留在野外的栖息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