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康市近日下发《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
方案明确规定,在2019年10月31日前,各县区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并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编码登记。2020年6月1日前,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在用机械,禁止在划定区域内使用。
据了解,安康市现有各类工程机械约4.89万台,年排放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约2.45万吨,其污染物排放已成为移动源排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规范和加强全市工程机械管理服务工作,对维护工程机械行业的市场秩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