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处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采暖和山西省政府关于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山西省清洁采暖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了全省清洁供暖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对促进山西省加快实现清洁供暖提供了政策支持。
当前,山西供暖煤改电清洁工作大力推广,清洁供暖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关系冬季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全省大气环境质量能否有效改善,也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而百姓使用采暖电价的优惠,大大促进山西地区清洁供暖工程的推广使用范围。
《通知》明确,为方便居民灵活安排电采暖设备用电时间,满足不同采暖用电需求,山西对煤改电居民用户试行三种计价方式,由居民结合自身采暖用电实际自主选择执行。
一是居民选择按峰谷时段计价,谷段用电在现行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基础上,再延长2小时至12个小时,延长后谷段用电为20次日8峰段用电相应缩短为8002000。
二是居民选择按用电量计价,采暖用电不再区分峰谷时段,月用电在2600千瓦时以内的,在一天中的任意时间用电,统一按价格很低的谷段电价执行。今后,居民不用再担心因白天峰段电价高而不用电采暖设备,可结合自身生活特点、个体需要灵活安排电采暖用电时间,在满足不同采暖需求的同时,避免了因峰段电价较高以及阶梯加价而增加电费支出。目前此项政策的优惠力度在全国范围是最大的。
三是居民选择按平段电价计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以满足采暖用电量较大且执行峰谷计价或按用电量计价不经济的居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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