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和西咸新区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地热能供暖;到2019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63%;到2021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现在《陕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方案》提出,关中地区冬季大气污染较为严重,是我省清洁取暖发展的重点区域,要率先实现清洁取暖。2019年,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县城和城乡接合部(含中心镇)达到7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40%以上,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2021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农村地区达到60%以上。
陕北地区,2019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农村地区达到20%以上。2021年,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2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40%以上。
陕南地区,非供暖区域按照市场化、自主化原则,通过采用分户采暖或小区自行建设、改造小区集中供暖方式解决冬季取暖问题,热源全部采用清洁能源;供暖区域应实现清洁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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