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清洁取暖工程是我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冬季燃煤低空污染的主要措施。为全面完成我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大气办《关于报送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8〕26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8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思路
按照“政府推动、公司化运作、居民可承受”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建成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三类区域清洁取暖工作。其中,城市及县城区域清洁取暖工程以集中供热为主、煤改气、煤改电或其他分散式清洁取暖为辅;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煤改气或煤改电。
二、工作目标
忻州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定襄县、原平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他县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30%左右。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6月15日前)
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认真摸底排查、确村确户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根据分工,分别制定全市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纳入清洁取暖的村庄、居民区和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住户、面积明细;清洁取暖替代燃煤锅炉明细;清洁取暖各项工程负责单位、负责人、主管单位、完成时限及要求等。各单位(部门)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环保局)备案,同时抄送市住建、发改、经信部门。
(二)组织实施(6月15日—10月1日)
各单位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运用PPP等市场运作模式,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集中力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土建工程、燃煤锅炉的拆除、供热主管道和分管道的铺设、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作。
(三)自查自纠(10月1日—10月10日)
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组织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及时完善配套,保障供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统一考核(10月11日—10月30日)
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进行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
忻州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协调、指导、督办和考核。各县(市、区)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要把实施清洁取暖工程作为2018年我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抓手,作为政府一把手工程。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研判工作形势,处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扎实、稳步、有序推进。市住建部门负责全市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市发改部门负责全市煤改气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市经信部门负责全市煤改电清洁取暖工程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级住建、发改、经信部门分别作为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主管单位,每项工作要具体到人、责任到户。6月15日前,各县(市、区)要完成确村确户工作,并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主要领导签订)。
(三)统筹推进,协调配合
市环保、住建、经信、发改部门要搞好协调配合,做到锅炉拆除和清洁取暖有机衔接,集中供热和煤改电、煤改气的有机衔接,各自辖区目标任务的有机衔接。
(四)因地制宜、多措并举
各县(市、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充分结合本地实际,集中利用当地资源,能实施集中供热的实施集中供热,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要全面实施煤改电、煤改气、生物质能、太阳能、余热、余压、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热。
(五)强化调度,搞好指导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于6月15前将本单位2018年清洁取暖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领导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要切实加强指导。
(六)强化督办,严格考核
市燃煤污染控制工作领导组将成立督办工作组,按每月上报工作进度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办,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单位由市政府组织进行约谈,对玩忽职守、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责任人由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工作告一段落后,市领导组将组织考核。
联 系 人:解斌 齐晓伟
联系电话:3122915 1383508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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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忻州市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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