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划定“煤改电”企业入围门槛。据悉,依照《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10月底前,太原将完成“三县一市”平川地区清洁供暖改造10万户。日前,太原市经信委对外公布《2018年太原市农村清洁供热“煤改电”电采暖供货及安装企业潜在投标人入围资格一般要求和技术标准(试行)》,明确供热“煤改电”供货及安装企业的入围标准。
为确保“煤改电”质量,太原对参与竞标的供货及安装企业设置了诸多条件。例如:
企业近3年来工程业绩不少于五项;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的用户投诉;产品、工程未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等;同时,企业需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5年,售后维修、运行服务10年或以上;设有24小时专用售后服务电话,在当地设立供热售后服务点,具备2小时内随时上门、4小时解决问题的服务体系和相应保障能力。企业还需承诺严格遵守《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条款,居民热用户室温应保持在18±2℃。
太原还对具体产品提出技术要求,涉及蓄能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蓄能式电锅炉、热库(相变储能单元)及其他高效节能环保电采暖设备。以蓄能式电暖器为例,其必须是一个整套系统设备,运行时表面温度和出方温度,在人群可触及的位置应对人体不产生烫伤,同时对建筑物内材料不造成损害;具有蓄热时间设定和放热量控制功能,能够按时段设定室内温度并控制放热量的大小等。
太原市经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清洁供热“煤改电”是重要的民生工程,生产供货企业的产品及安装质量、运行状况必须接受太原市农村清洁供热煤改电领导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跟踪检测。如抽检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要采取措施直至取消其供货资格,并赔偿相应损失。据了解,2017年,我市共完成58个农村、1.7万余户农村居民的清洁供暖“煤改电”任务,减少原煤消耗约12.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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