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松县中心城区(抚松镇)热源集中供热工程锅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抚松县中心城区(抚松镇)热源集中供热工程锅炉主体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HZB20180730
2、项目名称:抚松县中心城区(抚松镇)热源集中供热工程锅炉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情况:
3.1采购预算价:5415.3975万元
3.2采购内容:锅炉本体设备安装(2台)、锅炉仪表阀门、炉墙砌筑、锅炉辅机设备安装、环保设备(脱硫、脱硝、除尘、石灰石粉输送系统)安装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3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3.4交货地点:抚松县
3.5交货期:按甲方要求。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的设备需在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有效的(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指2015年、2016年、2017年);
3.4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4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需持(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近供热信息网了解到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指2015年,2016年,2017年);(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6)企业“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抚松县住建局二楼招投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抚松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抚松县松江河镇长白山国际旅游度假区北区东经街80号
联系人:华为利
电话:1550046305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2030号
联系人:姜百珊
电话:181430713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抚松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