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监局8月13日发布“2018年广东省空气能热泵热水器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该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开展了空气能热泵热水器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空气能热泵热水器产品。经检验,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0%,剔除3批次仅标志和说明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发现率为15%。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螺钉和连接”“性能系数”“热泵制热量”“能效限定值”等9个项目。
本次被抽查60家生产企业(6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1家(11批次),中型企业18家(18批次)、小型企业31家(31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8.3%、30.0%和51.7%。抽检发现12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其中,大型企业1家,中型企业2家,小型企业9家,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9.1%、11.1%、29.0%。
对本次抽查发现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该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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