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白银区银西产业园2017年锅炉房煤改气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白银区银西产业园2017年锅炉房煤改气项目”(招标编号:BGZJ-ZC18250)的投诉作出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兰州缤美热能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张掖路208号东丽大厦2709室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吕福兴 13909462588
被投诉人1: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郭娜 17794395837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
被投诉人2:白银瑞通商贸有限公司和甘肃富士尔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琼17709437242
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434号
二、基本情况
兰州缤美热能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白银区银西产业园2017年锅炉房煤改气项目”(招标编号:BGZJ-ZC18250)投诉函,我局于2018年8月10日收悉并依法予以受理。经核对投诉事项与质疑事项一致。
1、投诉人认为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没有严格审核投标单位信息,泰山集团泰安华电热工有限公司不是投标人,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意签收泰山集团泰安华电热工有限公司质疑及投诉。
2、白银瑞通商贸有限公司和甘肃富士尔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串标行为。
三、处理结果
我办对投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认为1、甘肃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过程中没有严格审核投标单位信息,导致投标供应商与报名供应商单位名称不一致,报名单位名称为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名称为泰山集团泰安华电热工有限公司,因此泰山集团泰安华电热工有限公司的投诉与质疑均无效。2、由于白银瑞通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白晋铭持有本单位股份99%,持有甘肃富士尔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份9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所以白银瑞通商贸有限公司和甘肃富士尔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但此项目已于2018年7月24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由于八家投标商均未通过符合性审查而废标,重新评审真实有效,废标理由充分。经与采购人沟通后,决定对此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靖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白银市白银区财政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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