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接到上级通知之后,就在辖区的居民楼门口、门洞进行张贴,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了居民。
依照“煤改气”政策前往社区办理补贴,因逾期7天,被告知需到明年才能办理。周先生很纳闷,“为啥今年的发票明年才能办理?”
年近六旬的周先生家住在碑林区建国4巷20号,隶属于柏树林街道办事处东大街社区。
2017年冬天,周先生看到了一则关于“煤改清洁能源政府补贴”的通知,了解到国家对“煤改气”将给予一次性60%,最高3000元的补贴。想着自己居住的老式单元房至今仍烧煤取暖,取暖效果很差,还对环境有污染,便动起了安装天然气取暖的心思。但自己的单元楼没有接通天然气,他便找了很多部门,直到今年3月初,天然气公司受理了他的接通申请。
3月28日下午,周先生接到了社区的电话,被告知29日补贴申请就会截止,让他带好发票尽快去社区办理申请手续,“怎么明天就截止了?”周先生这才反应过来,家里的锅炉设备尚未购置,于是赶紧前去购置,几经波折,直到4月5日才拿到购置设备的发票。
拿到发票后,周先生从社区了解到,4月16日到20日可以办理报销,18日,他前往社区,却被告知,他的发票是4月5日的,这次无法办理报销,根据区上的规定,只有3月29日之前的发票才能报销。之后的只能等到2018-2019年取暖季结束后办理。
周先生又打通了碑林区民政局的电话,得到的回复依然是“明年才能办理”。对此,他很疑惑,“为啥今年的发票明年才能办理呢?为啥不能常态化接受办理呢?”
7日下午,东大街社区相关工作人员,根据碑林区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铁腕治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联合发布的文件,对实施煤改燃气壁挂炉采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购买燃气壁挂炉和支付天然气工程安装费,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申报时间:3月23日至3月29日。
3月22日,社区接到上级通知之后,就在辖区的居民楼门口、门洞进行张贴,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通知了居民,但还有少数居民没有前往社区进行申报。
为了防止纰漏,3月28日,社区特意给未前来办理的居民打了电话。周先生提供的是4月5日的发票,发票已经逾期,所以根据文件,无法在这次进行申报,“虽然发票逾期了,但仍然可以报,只不过时间往后推迟了。依据文件,3月29日以后的发票需要等到明年才能办理,社区只能执行。”
7日下午4时许,碑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说,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采取取暖季结束集中申报、集中办理的原则。截止申报日期原本为3月15日,区民政局等几个部门讨论协商后将日期延长至3月29日,让观望的居民有更多考虑时间。民政局还用了1500张海报宣传通知,这才有了《碑林区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报时间。
但3月29日后开具的发票,只要符合审核条件的居民在2019年取暖季后依然可以申报补贴。
西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工作人员称,煤改气补贴的申请、报销、审核、发放都是在区上进行的,具体应该咨询区上。但对于周师傅提出的申报补贴时间能否常态化的要求,碑林区民政局的这名负责人称,这事牵涉的部门众多、社区任务繁杂、人力资源有限,因此不太现实,暂时也没有这种制度安排,她希望周师傅收好自己的发票,来年申报审核时间段内前往社区申报补贴,依然可以拿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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