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记者8月24日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上了解到的。今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在原“2+26”城市基础上,将张家口市、汾渭平原城市纳入评审范围。
2017年我国开始启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了天津等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并拨付了总共60亿元奖励资金。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介绍说,首批12个试点城市共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面积7.25亿平方米、改造户数683.91万户,建筑节能改造1318万平方米、14.2万户。去年采暖季,12个试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3%,比“2+26”通道城市平均多下降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7%,比“2+26”通道城市平均多减少4个百分点。
不仅如此,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完善采暖设备购置补助、电价、气价等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补贴、价格、金融政策等,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
刘伟进一步介绍,我们请相关的专家已经完成相关的评审工作,对于入围的城市我们就要按照计划推进,保证群众冬季取暖作为底线、作为我们工作前提,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与此同时,相关负责人还指出,个别城市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技术路线不符合要求,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监管和应急保障不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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