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扣省市清洁取暖规划,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根据各自清洁能源保障情况,选择清洁取暖方式,积极推广集中供暖、可再生能源供暖、工业余热等方式。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城燃企业要在2020年底前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据了解,根据各县区(开发区)提报的计划,2018年全市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624.8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3.2712万户,城燃企业新增416.2万立方米储气能力。按照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要在前期上报的清洁取暖面积和户数基础上进行细化和完善,确定各种改造的详细清单,建立台账,制定实施计划,稳步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作。
临沂市将因地制宜地选择清洁取暖方式,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集中取暖与分散取暖有机结合,积极推广集中供暖、可再生能源(空气源、地源、污水源、生物质、太阳能辅热)供暖、工业余热等方式。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在项目建设方面,临沂市城市(县城)新建清洁取暖项目,应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地址、取暖面积、取暖方式、改造户数等信息。农村地区新建清洁取暖项目,则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明确项目名称、具体地址、取暖方式、改造户数等信息。优先考虑农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清洁取暖,加快推进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室)、养老院、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施清洁化取暖改造。
同时,临沂市将依法按规选择资金实力雄厚和运营经验丰富的大型规模化企业承担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以集中供热企业为主体,加快拓展中心城区和县城的集中供热范围。以供电公司为主体,负责电网建设和电代煤改造。其他分散清洁取暖,由各县区、开发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城燃企业储气能力建设,以城燃企业为主体。要严格落实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加大质量监管和执法监督检查,实现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及运营等全过程、无缝隙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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