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记者获悉,大连市将在新建居住建筑和中小学校进行电等清洁能源取暖试点,试点成功后在全市推广。根据新近出台的《大连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立足点,大连市将从“热源侧”方面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构建起节约、高效、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据悉,大连市将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辅助实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供热。目标为到2020年,大连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9%,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
根据《方案》要求,大连市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热电厂供热范围内不再批准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热电厂供热范围外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锅炉单台容量不小于63MW。鼓励热电联产企业与锅炉房供热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租赁和转供热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原有锅炉房具备一定规模的可保留作为调峰备用热源。
另外,2019年6月底前将制定出大连市推进清洁取暖资金补助办法,包括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办法以及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取暖运行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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