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受太原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太原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会议审议。报告称,2018年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省城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太原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重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方案,并全力推进。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全年共完成农村清洁供暖改造8.22万户,替代拆除20吨以下燃煤锅炉168台,年减少燃煤56万吨。市区城南热源厂3台270蒸吨燃煤采暖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已完成,并试运行。推进企业提标改造,以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水泥行业为重点,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37项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建立了408家VOCs排污单位清单,分别在7家和10家企业开展VOCs在线监控和超标报警试点工作。推进“公改铁”工程建设,太钢焦化铁路运煤专线全面完成改造,二电铁路运煤专线主线完成建设,工程实施后年可减少公路运煤400万吨。持续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在规模化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备730台;将36个工地列入城建黑名单;因扬尘污染强制停工72家;对198起扬尘污染工地实施立案,执行罚款469万元;查处违章渣土车辆437台次;因违法强揽土石方业务,移送公安机关案件8起,行政拘留5人。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全年抽检柴油货车43159辆,劝返车辆134715辆,查处货车各类违法33939起;淘汰老旧车14733辆。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太原市完成汾河水库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任务,市区内18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较好地完成国家下达的专项整治任务。按照地表水三类标准对西山煤电集团公司的7个矿实施矿井排水提标改造;全市12个行业159家重点工业企业80%以上完成清洁化改造,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减量排放。此外,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524家重点行业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将68家企业纳入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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