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乐市长寿路6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鉴良0311-8859889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志成13931518637
二、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金额:15344万元
采购用途:采购并安装电代煤设备一批,涉及承安铺镇辛岸村、东五楼村、三里铺村,协神乡笔头村、店上村,化皮镇赵门村、辛合庄,长寿街道堽头村,东王镇东里村、东王村、西王村,邯邰镇东岳村、苏仙庄,杜固镇杜固村等7个乡镇14个村,共计10960户(具体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8个标段:
一标段:热风型空气源热泵,包括3KW≤低温制热量<4KW、4KW≤低温制热量<6KW、低温制热量≥6KW等三个型号,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标段:超低温型空气源热泵,包括3P、5P、6P、8P等四个型号,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标段:一拖二冷媒型地源热泵,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标段:地源热泵,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标段:蓄热式电锅炉(液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六标段:蓄热式电暖器(固体),包括1.6KW、2.4KW、3.2KW等三种型号,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标段:直热式电取暖器(电加热器),制热形式为碳纤维,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八标段:直热式电锅炉(电阻制热形式),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新乐市辖区7个乡镇14个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齐全有效。
2)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所投设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金及技术实力。
4)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或CQC产品认证证书。
5)具备相应设备安装的专业资质,如不具备应协议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安装,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安全等负责人对安装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当供应商不具备相应的施工安装专业资质时可协议委托具备相应的施工安装专业资质的单位,中标前不需提供相应安装资质,仅在投标文件中需附供应商的承诺函。
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产品每一个规格型号均具有国家或省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测)报告。空气源热泵应具有-25℃以下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权威认证的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8)产品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产品责任险(保单),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并合理续保。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12)每个供应商仅能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四、时间与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409:30
开标时间:2019-07-0409:30
开标地点: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开标室
供货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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