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融保达宝应100MW风电项目有关述设内容的批复
宝应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融保达宝应100MW风电项目调整建设规模的请示》 (宝 发 改〔2018〕77号 )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 《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同意融保达宝应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由100MW调整为101.2MW,总投资由84558.53万元调整为95600万 元 (项目资本金占20%)。
二、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仍按我委苏发改能源发【2017】1268号执行。
特此批复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2月7日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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