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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重大风电项目、总装机1GW!广东惠州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2019-02-20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74680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惠州市发改委发布《惠州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方案》指出:发展
近日,广东惠州市发改委发布《惠州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方案》指出:

发展目标:

到2020年,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跨越发展,加工制造业、旅游业和现代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壮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取得显著成效,生态补偿机制基本确立。

主要任务: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规划建设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强化天然气和成品油输送网络,建设广东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太平岭核电项目、惠东港口海上风电项目以及惠州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着力推进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加快筹建省能源实验室,在惠东县布局新能源产业(核电产业)、新材料产业园区。支持建设光伏电站,重点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综合项目。积极推进惠东高潭中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此外,海陆丰革命老区(惠州)振兴发展近期重大风电项目有3个,装机容量共计1000MW,总投资为2115960.6万元(约211.6亿元)。分别是:

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建设装机容量400MW海上风电场,配套建设一座海上220kV升压站、35kV集电海缆、220kV登陆海缆、一座陆上控制中心;总投资720000万元;属于新建项目;计划于2021年10月投产。

中广核惠州港口海上风电场项目二期工程,装机容量600MW海上风力发电场,配套建设两座220kV海上升压站、35kV集电海缆、220kV登陆海缆,一座陆上控制中心;总投资1327960.6万元;属于新建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投产。

惠州乐庭科技园项目,主要研发生产通讯线缆、新能源汽车线缆、风能线、高铁机车线、机器人控制线等;总投资68000万元;目前正在规划中。

以下为文件原文:

关于印发《惠州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的通知

各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惠州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业经十二届7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附件:1.惠州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

1-1.附表:海陆丰革命老区(惠州)振兴发展近期重大项目表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惠州市贯彻落实《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规划》实施方案(2018-2025年)

《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振兴发展规划》)规划范围涵盖汕尾市、惠州市、河源市、揭阳市、汕头市13个县(市、区)。我市纳入其中的为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惠阳区(含大亚湾开发区)、惠东县。为全面贯彻落实《振兴发展规划》,加快推动我市老区高质量发展,增强经济实力,升级产业层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等重大机遇,以改变老区发展面貌和提高老区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我市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

(二)发展目标

围绕建设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陆海统筹生态文明示范区、现代产业基地、休闲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全面落实《振兴发展规划》八大任务,努力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切实推进我市老区振兴发展。

到2020年,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成为海陆丰革命老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能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跨越发展,加工制造业、旅游业和现代农业等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壮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取得显著成效,生态补偿机制基本确立,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和全市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到2025年,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建成,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成,形成更具创新力和竞争力的电子信息、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实现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巩固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高质量全面实现老区振兴发展,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活力老区、美丽老区、幸福老区基本建成。

专栏: 惠州海陆丰革命老区发展目标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

108000

148000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

[8.5]

[6.5]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

[10]

[11]

[7.0]

[8.0]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75

80

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40

45

公共服务支出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75

≥75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100

100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森林覆盖率(%)

62.7

≥62.7

注:增长速度为实际增速;[]内为年均增速,2020年、2025年数分别对应2018-2020年、2021-2025年年均增长目标。

(三)发展定位

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积极参与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引入国内外高端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区域高端服务功能区、珠三角创新发展基地。

惠阳区(含大亚湾开发区)。突出我市区域副中心的主体功能作用,以沿海经济带为载体大力发展临港石化、新材料等产业,建设珠江口东岸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区、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

惠东县。积极延伸先进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滨海旅游、红色旅游等产业链,着力打造高潭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建设广东省著名红色旅游示范县、珠三角辐射粤东地区的枢纽节点。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现代交通运输网络。

加快推进轨道交通网建设。重点推进赣深高铁惠州段、广汕高铁惠州段建设,加快推进惠大铁路电气化改造、莞惠城际小金口至赣深高铁惠州北站等铁路项目,积极推进城市轨道项目,尽快形成高密度轨道路网布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加快完善公路网络体系。加快联通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高速公路网络建设以及对外连接通道建设,重点建设老区通达城镇、高速公路和快速路的道路。加快国道、省道、县道改扩建。进一步完善通村公路网,加快实施通自然村公路硬底化改造工程,逐步实施拓宽改造、提档升级、启动推进通20户以上村民聚居地村道路面硬化建设。重点推进武深高速公路新丰博罗段、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段、河惠汕高速公路惠州段、汕湛高速公路惠州清远段、深汕西高速公路扩建惠州段、韶惠高速公路惠州至龙门段、惠州海湾大桥延长线。(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大力发展城乡公共交通。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公交网络,形成以快速公交为骨干、支线公交线路为基础的公交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老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5A级。建设完善汽车综合枢纽客运站及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公交电动化。(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加快打造亿吨大港。推进惠州港扩区提质,加快第三个30万吨码头、华赢燃料油调和配送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扩大荃湾、东马港区规模,科学规划建设碧甲港区,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建成现代化枢纽港和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尽快进入亿吨大港行列,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加快打造珠三角千万级新干线机场。全力推进惠州机场改扩建工程,尽快实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1000万、3000万人次的目标。科学谋划将高速铁路、公路、城轨交通等引入惠州机场,提升机场集疏运能力,将惠州机场建设成为海陆丰革命老区重要交通枢纽节点、重要空港经济区。推进在惠东县布局建设通用机场,完善区域通用航空综合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建设现代化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规划建设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项目,强化天然气和成品油输送网络,建设广东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太平岭核电项目、惠东港口海上风电项目以及惠州LNG接收站等项目建设,着力推进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项目建设,加快筹建省能源实验室,在惠东县布局新能源产业(核电产业)、新材料产业园区。支持建设光伏电站,重点发展“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综合项目。积极推进惠东高潭中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加快电网建设和改造。加快规划建设变电站和电网线路走廊,实现电源、电网协调发展。继续实施新一轮农网、城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构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牵头,市供电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加快水利设施建设。

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加强老区流域综合治理和“山边、水边、海边”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加强完善县镇村三防能力建设和农村基层防汛预警预报系统,加强东江防洪堤建设,提高沿海沿江重点城镇防御洪涝潮灾害能力。(市水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区域供水工程和中小型水库水源工程,保障区域供水安全。重点推进惠东稔平半岛供水工程、白盆珠水库水源地综合整治和保护工程等工程建设。到2020年,城镇供水保障率达到98%以上。(市水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加强农村水利保障。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支持乡镇开展“五小”(小堤防、小灌区、小山塘、小水陂、小泵站)水设施建设,对贫困老区农村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给予支持。(市水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4.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实施“宽带惠州”战略,扩容升级互联网骨干网和城域网,推动千兆光纤进小区、百兆进家庭。加快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IPV6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基础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主干网“三网融合”。深入开展新数字家庭行动,加快4K电视网络应用。加快老区重大应用网络平台建设,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二)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1.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

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大力支持中海油炼化项目增资扩产,积极推进埃克森美孚惠州化工综合体、壳牌SMPO/POD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大亚湾石化区精细化工园区和惠阳鸿海精细化工园区建设,谋划建设石化新材料园区,着力发展以高端化学品为重点的中下游及关联产业,兼顾发展与石化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仓储物流产业。加快推进大亚湾石化区公共管廊、油气码头等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建成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做大做强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推动移动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汽车电子等现有主导产业创新升级,引进更多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平板显示、新型LED、集成电路、高端元器件、5G、新能源电池、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云计算服务与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引导电子信息产业高端化、开放化、高质量发展,培育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快推进TCL模组整机一体化、欣旺达新能源、伯恩高新科技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培育壮大汽车与装备制造业。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新能源汽车整车项目,做大做强汽车电子、汽车线束、动力电池、发动机零部件等优势行业,建设全省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发展中高端装备制造,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发展高档数控机床、新能源设备、电力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北斗卫星及应用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

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统筹红色旅游重大工程、项目、基地及红色村镇建设,高起点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建设一批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构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体系,积极争取将老区红色旅游景区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全国重点红色旅游区景点。重点推进高潭“三个基地”建设和“十件实事”,打造“东江红都”。(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惠城区为全域旅游引擎核心,打造南部滨海休闲度假区、中部城市乐活旅游区、北部山地生态康养区,新增一批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区。重点推进巽寮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百里滨海旅游景观带。(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改造提升优势传统制造业。

大力支持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机械换自动、单台换成套、数字换智能,不断提升装备智能化技术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以特色产业园为龙头,打造若干省级工业专业镇。重点推进纺织服装和制鞋业转型升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4.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积极发展智能农业。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电子政务连农民、信息技术兴农业。建设支撑“三农”发展数据库,逐步推动精准作业、智能控制、远程诊断、遥感监测、灾害预警、地理信息服务及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中的应用。完善网上农资农产品交易平台,发展农产品定制开发和直销运营的新模式。(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培育壮大特色农业经济。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做大传统产业,做强传统地方特色农产品,做优康养类特色农产品,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基地、城郊农业生产基地、现代林业生产基地、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建成面向珠三角、港澳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配送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支持培育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创建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公园,鼓励大型零售超市与农村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积极发展农村电商,打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5.优化发展现代服务业。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推动建设物流基础设施,打造若干与珠三角核心区形成密切联系的区域物流中心。以惠城区、惠东县相关镇街为战略节点,打造一批新的商贸物流平台,建设新型区域商贸流通专业批发中心。加快发展科技服务、创意设计、检验检测、商务咨询、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新兴服务业,鼓励在产业集聚区内建立提供信息化服务的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三)加强区域发展平台建设。

1.高水平规划建设中韩(惠州)产业园。

积极把握中韩合作发展新机遇,进一步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与结构调整,形成有利于促进合作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中韩合作领域实现新拓展。(市商务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扎实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

按照“石化为基、多元发展,高端为本、创新引领”的产业发展路径,推动科技资源、人才资源和金融资本向沿海经济带集聚。以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为核心目标,坚持引进大项目促进大发展,延伸石化产业链条。加快推进深惠汕百里滨海现代产业带建设,主动承接深圳创新产业,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培育新技术,打造珠江东岸产城人融合发展先行地。(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加快推进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

按照“广东硅谷”的战略定位,加快潼湖生态智慧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建设。加快一批研发机构、企业总部、教育基地落地建设,推动潼湖生态智慧区建成国家绿色生态城市示范区、广东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区和大珠三角融合发展先行区。(市科技局牵头,相关县区管委会配合)

4.推动现有产业园扩能增效。

科学谋划现有产业园区建设,集聚产业资源,促进产业合理布局,提高整体竞争实力。到2020年,产业园区重大平台、重大产业、重点企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逐步形成一批产业发展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环境优美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1.完成省定贫困村脱贫攻坚。

对列入省定贫困村的老区村庄,用好用足省奖补政策和资金,保障相对贫困村中的老区村庄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2020年前高质量完成省定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和脱贫攻坚任务。(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制定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3年行动方案,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确保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低于2%。(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深入实施增收脱贫。

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实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拥有1个资产收益项目分红。推进产业扶贫,多措并举扶持贫困户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或从事农产品加工、服务业。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口实行转移就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五)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健全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支持老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到2020年,老区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市教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继续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确保老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覆盖率保持在100%。(市教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发展优质特色普通高中教育。加强老区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加快优质普通高中建设,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到2020年,老区优质高中教育覆盖率达到85%以上。(市教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建设现代高等教育体系。重点扶持与全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普高院校,构建体系完备、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具有“专科—本科—研究生”完整层次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市教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快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功能,积极推进中心镇卫生院升级改造,完成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鼓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高基层的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能力。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健康惠州”建设工程,实施并扩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进程,推动一批文化站改造升级并达到省一级以上站标准。到2020年底,老区乡镇基本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全面推进“文化惠民卡”制度,让老区弱势群体能够享受更多的文化权益。深入挖掘老区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推动传统文化保护、开发和利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打造城乡15分钟健身圈。力争到2020年,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6平方米以上。推进乡镇文体健身中心和村级体育健身场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4.构建就业服务体系。

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和企业扶持力度,对长期接纳贫困老区劳动力的机构和企业给予奖励。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残疾人、低保对象的就业援助和复退军人就业安置工作,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统筹整合各类创业平台资源,支持城乡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老区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孵化器创业创新的项目更高额度的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科技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进一步提高就业能力。加大对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贫困户子女技能培训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初、高中未就业的毕业生免费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强与珠三角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进一步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5.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衔接,实施城乡统一的医保制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力争到2020年老区低保标准达到900元/人/月。将部分低保救助政策合理延伸至低收入家庭,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力争到2020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1450元/人/月。全面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提高大病患者住院合规自付费用报销和救助比例。(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符合条件的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全面纳入保障。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六)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加大生态建设力度。

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科学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力之内。继续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3条红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征(占)用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保护蓝色滨海生态体系。加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实施“湾长制”,建立陆海统筹、部门联动、区域协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开展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和入海河流的整治修复,确保到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95%以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开展新一轮绿化行动。巩固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市级东江水源地、市域道路“两改造两提升”、沿海防护林等三大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建立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逐年提高机制,促进森林风景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市林业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完善公园绿地体系。以山地、农田、广场、亲水空间为载体,通过绿道串联各级公园和城市中心区,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公园绿地网络,营造满足城市居民游憩需求的绿色休闲空间。到2020年,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8.5平方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市区生态环境园、各县(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水库集雨区和主要供水通道两岸敏感区的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鼓励以焚烧发电为依托,集约化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环境产业园,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全覆盖并稳定运行。强化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能力,到2020年危险废物100%得到安全处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落实“河长制”、加大不达标水体和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废气污染、土壤污染、医疗废物污染等治理,到202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比例不低于9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100%,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77.8%,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控制在10%以内。(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严格控制产业污染。提高稀土、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轻工纺织、医疗等产业环境准入门槛,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制度,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七)统筹城乡发展。

1.增强城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加快中心城区建设。提升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功能定位,有序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支持中心城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开展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促进县城加快发展。加快推进惠东县城扩容提质,打造成为惠州城市次中心。惠东县城扩大到包括平山、大岭和多祝镇的增光片区在内的全部区域,建成惠州城市发展的“第四组团”。合理确定县城开发强度,科学划定开发边界,建立县域“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配合)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上山下乡。做好乡村产业规划,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扎根农村,为企业和农村发展带来长期效应。(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整治提升老区村容村貌。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积极稳妥开展村庄改造,集中整治“空心村”,拆除乱搭乱建和残垣断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加快推进老区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和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打造“一村一品”升级版,形成各具特色、集中连片的专业村。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加快建设特色小(城)镇。

指导支持老区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生命健康等市、县级特色小(城)镇。做精做强特色小镇主导产业,构建小镇大产业,实现特色产业立镇、强镇、富镇,到2020年培育一批高质量特色小镇。(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八)推动区域合作和改革开放。

1.加强大湾区内部合作。

全面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积极推动深莞惠经济圈(3+2)建设。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与港澳及珠三角各市常态化沟通协作,推动与大湾区其他城市的务实合作,重点强化与大湾区其他城市在观念、规划、交通、产业、环保、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融通对接。(市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2.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支持老区各县(区)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的各项改革试点。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老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形式,支持设立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推动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老区建设。优先支持老区合规企业上市。(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改革办、市金融工作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3.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设立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打造老区扩大开放、吸引境内外投资的重要载体。对老区企业到境外开展各类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和商标注册等给予资助。(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市建立促进老区振兴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老区振兴发展政策要点,加大对老区工作指导力度,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改革创新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要建立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振兴发展规划》具体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用足政策,付诸行动。

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振兴发展规划》中涉及我市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逐一落实。市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深入研究出台财政、投资、产业、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的配套扶持政策。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谋划,认真梳理研究《振兴发展规划》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找准切入点和对接点,提出衔接和落实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努力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将省政策支持转化为经济发展动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

相关县区政府和管委会要组织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建立重大项目库,逐级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涉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充分发挥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监测评估作用。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四)加大宣传,全员参与。

鼓励各地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擦亮老区红色品牌,进一步弘扬老区精神和传承红色基因,扩大老区影响力。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老区开发建设,开展多种类型的公益活动,引导广大社会成员积极参与老区开发建设。老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等不靠,齐心协力,不断开创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新局面。

附件:海陆丰革命老区(惠州)振兴发展近期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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