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公众号“风能情报” 作者:小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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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但!是!近日,黑龙江某风电企业跟小丁透露,他们收到黑龙电力交易中心的交易结算单,可结算金额却显示为负数。而这些“负”出的资金流向,则指向了一个文件中的电量“资金池”。
小丁也辗转得到了这份黑工信电力联发【2018】148号文件,《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黑龙江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
单梳理一下《通知》的核心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点:(1)各风、光发电机组年度发电量由“优先发电权”和“交易发电量”构成。(2)“优先发电权”和“交易发电量”之外的电量,由省电力公司按市场交易最低价全额收购,形成电量“资金池”。(3)“优先发电量”的多少,按照上年度参与市场交易和进入“资金池”平衡账户电量的比例调配。(4)“资金池”资金单独统计、集中管理报批使用、滚动积累。
《通知》不长,却传达了大量信息。令小丁不解的是,通知只字未提“最低保障收购”,那么,是否“优先发电权”就是“缩水”后的“保障收购小时数”?小丁不得而知。
关于年度发电量的构成暂且不考虑,单是《通知》本身,还存在诸多令人费解的地方。
首先,“优先发电量”如何配置?《通知》描述为“采取上年度清洁能源机组参与市场交易和进入‘资金池’的平衡账户电量的一定比例进行配额。”这意味着市场交易电量和进入“资金池”的多少将成为下一年度风电企业争取“优先发电权”电量的依据。但具体怎么个标准,《通知》却未阐明。
其次,电量“资金池”的概念扑朔迷离。《通知》规定,资金池的资金来源为“风、光发电企业优先发电及参与市场交易电量后的发电量,由省统一按照市场交易最低价全额收购,形成电量‘资金池’”。
小丁了解到,当地中长期交易电价为0.224元/千瓦时,现货交易价格最低为0.11元/千瓦时。据上述风电企业透露,如果按最低电价交易该风电场2018年度将有近一千万“贡献”到“资金池”。“基本上这是我们全年30-40%的利润,已关乎我们的生死存亡”。在说这句的时候,更多的是无奈。
最后,“资金池”用到哪里?是否公示,谁来监管?《通知》表示,“资金池”将用于省政府通过开展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关于“如何降低”却未说明。《通知》还规定“资金池”资金将由省电力公司每年将上一年度收支和使用情况报备省工信委、省物价局。那么,资金使用是否有公示?上述种种,均未能在《通知》中得到明确解读。
一边是可再生能源消纳,一边是强制降价,新能源企业仿佛成了新的韭菜。在小丁整理可再生能源交易的时候发现,强制低价收购也不止黑龙江这么做过,不过,消纳了至少还有补贴可以拿,如果不让发电就一分钱也木有,SO,“隐忍”是大多数风电场的选择。只是如此消纳,如此“市场化交易”能否有更好的解决方案?至少现在不敢恭维、不能信服!
有个关于黑龙江的旧闻翻出来给各位官老爷参考:
三问黑龙江工信委为何敢公然违法侵害可再生能源企业合法利益?
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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