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2019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自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96号)以来,国家能源局每年年初定期发布风电投资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企业根据市场条件合理推进风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已连续发布4年,在引导全国风电开发布局优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弃风限电问题逐年好转创造了有利条件。“十三五”以来,我国风电每年新增装机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三北”地区风电装机比重由2015年的81%下降至2018年底的72%,平均弃风率由2016年最高17.6%下降至2018年的7%。
1、2019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的不同之处
国家能源局委托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开展2019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研究。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此次预警研究工作采用了更加科学完善的预警分析方法和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与往年相比,此次开展风电投资监测预警工作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由事后评估转为事前预警与事后评估相结合往年的风电投资监测预警主要依据上一年已发生的风电并网消纳等统计数据进行评估,并直接用于指导下一年度的投资预警。此次投资监测预警工作更加注重事前预警,在校验上年度风电消纳实际情况基础上,重点结合用电负荷预测、电源和电网工程建设投产情况等定量预测下年度风电消纳水平,进而用于指导各省(区、市)的风电投资预警,提高了预警结果的超前性和准确性。更完善的风电投资监测预警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可直观量化考核的原则,调整了原监测预警指标体系中的部分重叠、难以量化评价的指标。调整后的指标体系包括并网消纳指标、经济性指标、投资环境指标三大类,权重占比分别为50%、25%、25%。其中,并网消纳指标包括上年度消纳水平、下年度消纳预测水平和电网并网条件;经济性指标包括保障性收购电价落实情况和竞争性配置项目补贴降幅;投资环境指标包括非技术成本和资源环境约束。综合评价得分由各项指标进行评分加总。此外,在并网消纳指标中,根据国家能源局相关规定,上年度弃风率超过20%或上年度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国家制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地区,直接判定为红色。
更科学的风电消纳预警分析方法
2019年度风电消纳预警研究依托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开展,以全国电力系统规划数据库为基础,以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中期评估、电力发展“十三五”中期评估及滚动调整研究成果为参考,对全国2019年电力需求预测、主要跨省区输电通道送电能力、省内重要电网工程建设投产时序、新能源、水电、抽蓄、核电、煤电、气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工程等各类电源工程投产进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采用基于连续时序多区域联合新能源电力消纳生产模拟程序对各省(区、市)风电消纳能力进行分析计算。
2、重点省区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解读
新疆
新疆(含兵团)地区由于2018年弃风率(23%)超过20%,判定其为红色预警区域。当前解决新疆地区新能源消纳问题的关键在于推动自备电厂参与调峰,目前新疆煤电自备机组超过2000万千瓦,可挖掘的调峰消纳空间较大。同时,进一步发挥哈密-郑州、准东-皖南等跨省跨区通道的输电能力,优先消纳存量风电项目,可加快改善本地区新能源消纳状况。预计2019年新疆地区弃风率在15%—20%左右。
甘肃
2018年甘肃省弃风率已降至20%以内(19%),由于2019年没有达到国家制定的最低风电保障利用小时数,继续判定其为红色预警区域。随着河西走廊750千伏第三回线加强工程等相关工程的建设,甘肃河西电网输电能力及酒泉-湖南直流送电能力可得到有效提升,通过加强与受端地区对接,积极开展跨省区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推动解决河西地区存量新能源的送出问题。预计2019年甘肃省弃风率在10%—15%左右。
内蒙古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弃风明显好转,风电平均利用小时超过2200h,但综合考虑并网消纳及保障性收购电价落实情况等指标判定为橙色预警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通过进一步完善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机制,推进蒙西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积极采取负荷侧调节消纳措施,仍有较大的新增就地消纳空间。预计2019年内蒙古弃风率在5%—10%左右。
河北、山西、陕西
河北省张家口和承德地区、山西北部忻州市、朔州市、大同市,以及陕西北部榆林市,考虑到弃风比例接近10%,并且不同程度受限于配套送出工程建设进度及局部电网网架结构,为避免加重弃风限电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采取解决弃风限电问题措施,将上述地区列为橙色预警区域。符合规划且列入以前年度实施方案的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以及利用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项目可在落实消纳条件前提下有序建设。
吉林、黑龙江
得益于扎鲁特—山东直流投产、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等因素,2018年东北地区新能源消纳条件大幅好转。2019年吉林省、黑龙江省分别由红色和橙色转为绿色区域。为避免弃风限电问题的反复,国家能源局在文件中特别针对吉林、黑龙江省,要求以本地区电网消纳消纳能力为上限合理控制新增并网风电装机规模,统筹已核准存量项目、新建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及新增需补贴风电项目有序组织建设,保证本地区风电消纳水平不低于上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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