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集团已采纳“建成—出售”策略,据此,集团于电厂竣工或营运后兴建风电场及出售其在电厂的权益。
协合新能源发布公告,2019年4月22日,永州界牌协合与苏州瑞科订立道县协合买卖协议,据此,永州界牌协合(作为卖方)已同意出售,而苏州瑞科(作为买方)已同意收购道县协合之75%股权,根据道县协合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苏州瑞科应付之代价为人民币117,643,000元(相等于约137,642,310港元)。
此外,永州界牌协合与苏州瑞科订立道县井塘买卖协议,据此,永州界牌协合(作为卖方)已同意出售,而苏州瑞科(作为买方)已同意收购道县井塘之75%股权,根据道县井塘买卖协议的条款及条件,苏州瑞科应付之代价为人民币108,665,000元(相等于约127,138,050港元);及永州界牌协合与RECO(Concord)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永州界牌协合(作为卖方)已同意出售,而RECO(Concord()作为买方)已同意收购苏州瑞科的全部股权及一定债务,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RECO(Concord)应付之总代价为人民币226,308,000元(相等于约264,780,360港元)。
协合新能源表示,集团已采纳“建成—出售”策略,据此,集团于电厂竣工或营运后兴建风电场及出售其在电厂的权益。董事认为,建成—出售”策略有助本集团充分善用其风电发展及电厂建设之优势,以达致更合理之投资回报,实现本集团之现金流回报,减少债务比例以支持本公司其后稳健快速发展。同时,上述与股权投资基金之合作将有助推广清洁能源,令本公司可实现其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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