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项目测风塔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9-04-225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项目测风塔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建设1座海上自立式测风塔(海平面以上100米高度)。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立塔,开始测风;42个月内,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质量目标:整体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并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现行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项目测风塔EPC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汕头海门(场址二、场址三)海上风电项目测风塔EPC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风力发电)设计甲级资质,附资质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附资质扫描件;
3.本投标人应是总承包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注:未曾在中电招标平台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中电招标平台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王阳 手机:18310845801)。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年4月28日09时00分到2019年5月6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阳
手机:18310845801
电话:010-57406692
邮箱:wangyang@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125624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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