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Vestas发布了针对我国低风速与超低风速市场的V155-3.3MW机型,根据该机型的宣传材料,适用的年平均风速最高可能达到7m/s。
中原低风速地区
该地区年平均风速低于6.0-6.5m/s(高塔筒),国内主流厂家可用的机组有2.5MW-141机型,其单位千瓦扫风面积将比V155-3.3MW机型提高7.5%,发电小时数可提升5%左右。
在当前市场条件下,采用国内厂家主流的2.5MW-141机型小时数提高5%,则单机发电量是V155-3.3MW的80%。根据介绍V155-3.3MW单个运输部件为70吨,则可认为两机型的运输和吊装成本不变。按照采用2.5MW-141机型(3300元/kW)的风机采购价和基建投资1:1考虑,则V155-3.3MW机组售价则需达到3750元/kW,才能达到同等收益率。之前Vestas在乌兰察布600万基地的报价约为3900元/kW(主机价格)。
真正对于风速低于6m/s的超低风速风场,则国内厂家则可采用2.5MW-146机型进行应对,考虑叶片增加100元/kW售价达到3400元/kW,对应的V155-3.3MW机型则需达到3600元/kW才能达到同等收益率。因此,该机型在低风速市场的应用效果要由于在超低风速市场的应用效果。
三北中低风速地区
该地区年平均风速低于7.0-7.5m/s,国内主流厂家可用的机组有3.0MW-145机型,与V155-3.3MW相比没有优势,但正在开发的3.XMW-155机型则非常接近,由于该地区风速偏高,机组满发时间较长,容量变化对机组小时数影响不大,可认为小时数基本相当,即单机发电量基本相当。
为达到相同的收益率,则采用两种机型的风场投资成本应基本相当,即使考虑V155-3.3MW单个运输部件为70吨,可认为其运输和吊装成本略有优势,其单位千瓦售价也不应高于国内机组100元/kW。结合乌兰察布报价来看,这个价格更难接受。
162m高塔筒
该塔筒高度目前仅适用于河南、山东等中东南部平原地区,风切变在0.3左右的风场区域,这些区域存在高塔筒需求,以90m高度5.5m/s,风切变0.3考虑,160m轮毂高度比140m轮毂高度平均风速可提升约4%,发电量可提升约8%,则单机成本至少可提升150万元仍能保证收益率不变。由于单个运输部件重量仅70吨,如果吊装成本不变,则在塔筒重量增加不超过150吨时,160m方案更优。
综合来看,在具备价格优势的前提下,V155-3.3MW机型将很可能成为6.0-7.0m/s区间内的低风速平原地形的一匹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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