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论从资源禀赋角度来看,还是就技术和管理方面而言,大力开发我国分散式风电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并且前景广阔,为加快我国的风电发展提供了新一轮机遇期。只是考虑到分散式风电在我国属于新的开发模式,与集中式风电存在诸多差异,要充分释放这部分潜力,一些难题和风险点亟待化解,它们也是造成我国分散式风电开发此前“雷声大,雨点小”尴尬局面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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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风险
在政策层面,简化审批程序长期以来都是业界呼声最高的一点。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体规模小、分散,投资成效相对较低,必须进行更加高效的开发。但现实却是,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之前一直执行的是集中式风电项目的相关规定,申请过程中,土地、环保、水保等支持性文件一个都不能少,牵涉到多个政府主管部门,导致核准手续繁琐、审批周期长,费用较高,抑制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2018 年4 月3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方要简化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鼓励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对于试行项目核准承诺制的地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不再审查前置要件,审查方式转变为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做出信用承诺,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对项目予以核准。
《办法》还鼓励各地方政府设立以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的“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建立国土、环保等多部门高效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并与电网企业有效衔接,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等“一站式”服务体系。
这些规定让业界看到了解决多年来困扰分散式风电开发的审批流程复杂顽疾、实现产业快速启动的曙光。然而,由于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权下放给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因此,要真正简化审批流程,有赖于各地在《办法》的基础上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从当下的情况来看,多数地方政府还需要加快推进这方面的工作。
针对上述情况,业内专家建议,在审批层面,可以参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分散式风电项目。此外,不应该将分散式风电项目进行单独审批,而可以根据当地的资源量,以县域为单位将项目打包核准。同时,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专门编制辖区的分散式风电开发规划,分若干年来完成,将一些相关评估和审批程序提前做完,企业开发具体项目时会相对容易。
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则是企业必须重点关注的另一个问题。在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中,从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文件、土地合规问题、融资方案,到后期并网运行,诸多环节都与法律休戚相关。
上海电力大学法学副教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司军艳此前曾表示,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初步选址、风能资源测量评估、编制环评报告等文件都是必不可少的,开发方要高度重视相关文件的完备性。
此外,项目用地的合规性也非常重要。根据《办法》等的规定,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的取得方式包括自有建设用地、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以及建设用地协议流转等。每一种土地取得方式都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文件支持,其中存在很多法律风险点。
对此,司军艳建议▼
(一)在土地使用期限方面,企业应该签署可以覆盖项目全部运营期的长期协议,但不应超过合同法规定的20 年期限,以此进一步规避中途租金涨价、土地使用权转让等风险的出现。
(二)在获得国土部门土地类型认定意见的同时,取得林业主管部门、草地主管部门及水利部门的意见,避免因部门之间认定意见不同,导致已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应在项目取得当地发展改革委的核准后尽快办理,避免出现为抢工期而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
(四)高度关注压覆矿批复、文物批复、武装部门意见、水土保持、环保等敏感性限制开发因素。
(五)建设前,到当地电网公司询问分散式风电项目是否属于豁免办理该证的情况,从而判断是否办理,避免后续可能存在的并网障碍。
她还特别提醒业界注意融资风险。比如融资租赁是新能源项目中较为常用的融资模式,一般表现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不宜将资产估值超过实际价值,从而签订远超过资产实际价值的租赁合同。“另一方面,融资租赁公司会质押股权、售电收益权,公司治理往往会被融资机构实际控制。这种情况下,要考虑融资方是否有管理风电行业的相关经验与能力。”
技术及安全风险
在技术层面,虽然现有的机组设备、各类数字化管理平台等基本可以支撑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开发,但是一些重要环节的挑战依然存在,这在测风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受制于自身的特点,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很难树立测风塔进行长周期的测风,这显然与此类项目的收益对测风的精细化程度高度敏感是十分矛盾的。针对这个问题,专家们认为,在平原地形下,可利用规划场区附近的测风塔数据;若地形复杂,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激光雷达等技术手段组合评估风能资源。
由于分散式风电项目靠近甚至分布在居民区、工业区等,机组必须具备更高的安全性、环境友好性以及电网友好性。另外,分散式风电项目分散,多点接入,难以按照传统模式开展运行和维护工作,区域化运维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这些都要求业界围绕设备和服务开展更多的技术和管理创新,而创新数字化应用无疑是一个重点方向,跨界融合的广度和深度都需要进一步深化。CWEA
来源:《风能》杂志
文:《风能》杂志 夏云峰
欧美分散式风电发展启示
以丹麦和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并不严格区分集中式风电与分散式风电,一般根据资源、电网、负荷条件等要素确定风电场的开发规模,并接入合适的电压等级,其中小规模开发、接入配电网就地消纳的风电,类似于我国的分散式风电。美国看到了分散式风电的诸多优势,近年来,其分散式风电发展速度较快,并制定了雄心勃勃的发展规划。
丹麦
全民参与办风电丹麦风电
发展起步于20 世纪70 年代,其风电渗透率全球第一。由于本土面积小、密度大,丹麦风电发展早期便是单个或少量机组形态的分散式发展。
全民参与办风电,是这个北欧国家风电产业的特色之一。而丹麦公民对风电的接受认可度和参与度源于丹麦政府全方位的培育:早期推出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个人联合投资开发风电项目。当地民众若想要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可以主动联合起来寻找供应商;法律规定必须将风电项目的一部分股份卖给当地居民,开发商便会通过当地政府在当地招标寻找个人参与者;保障个人参与者的权益,比如电力公司须将售电收入优先付给个人参与者。
丹麦东岸外海的萨姆索岛(Samso)是丹麦应对气候变化、能源自给自足的示范岛。岛上耸立的11 台风电机组全面实现了岛上供电的自给自足,这些机组由岛上居民众筹所有。1997 年,丹麦政府选择萨姆索岛作为可再生能源岛试验区,期望该岛在2008 年成为一个永续能源岛。岛上4000 多名居民众志成城,仅用6 年时间就达成了目标,除自给自足还有多余的能源可以出售给丹麦本土。岛上的风电持股人不仅节省了电费,还获得额外的收益。
若论丹麦分散式风电的成就,除了拥有较好的风能资源外,更加有赖于政府的支持、强劲的科研和全民的参与。民众入股并且可以得到长期、稳定的回报,风电项目和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是民众认可风电开发的关键。丹麦还切实根据民众的经济水平来制定参股方式,每股价格相当于普通民众月薪的十分之一。
德国
小社区办大事
德国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大力发展包括分散式风电在内的分散式能源。一组对比数据显示,2018 年,德国风电单位面积装机达166.13千瓦/ 平方公里,远远高于中国中东部19 省份25.93 千瓦/ 平方公里的风电单位面积装机。
德国风能协会(BWE)主席赫曼•阿尔伯斯(Hermann Albers)表示:“能源转型是世纪性项目,需要人人参与其中……没有公众支持,德国的能源转型无法实现。”谈到能源转型,他认为不仅仅是技术或生态的转型,也是社会的转型,社区风电在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鼓励社区居民联合购买风电场的股份,不只是因为这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于风电的接受度,也是因为风电项目从开发、规划到并网需要大量的前期投资,个人很难单独应对。而当社区居民形成合力,筹集资金、贡献技能、投入时间,一个个社区风电场就成为现实。“在各个阶段按照要求规划完成项目并非易事。但当人们齐心协力,小社区也能办成大事。” 一名社区风电负责人感叹道。
“若无法独自完成,可与他人合作。”正是秉承这一理念,巴登- 符腾堡州的发起者们联合一群积极主动的当地居民,在2010 年3 月建成了Energiegenossenschaft Ingersheim风电场。该风电项目与其他项目类似,参与者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基础从项目收益中分红。但是这一项目能够实施的主要原因在于,360万欧元的总投资几乎未申请贷款,而且约80%的前期费用由个人参与者的权益资本所覆盖,开发商未承担重大信贷风险。
实际上,社区筹集部分资金建风电场并非新事物。早在20 世纪90 年代,德国的许多风电场就是由当地居民投资并参与建成的。直至今日,社区风电对普通民众仍具有吸引力。
美国
3000万千瓦倡议
在美国,由于飓风等破坏性自然灾害的影响,传统电力模式和基础设施的脆弱性暴露出来,基于分散式发电、储能、智能微网的未来电力供应模式则逐渐受到青睐,分散式风电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纽约州、爱荷华州、阿拉斯加州、明尼苏达州、加利福尼亚州、德克萨斯州和伊利诺伊州都是分散式风电发展最活跃的地区。
美国分散式风电协会(DWEA)发布的《美国分散式风电发展展望(2015—2030)》报告称,到2030 年,美国分散式风电有超过3000 万千瓦的市场潜力,即从2015 年的100 万千瓦开始,平均每年增长30%。如果政策适宜,分散式风电将成为美国未来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此测算,到2030 年,美国分散式风电行业的年产值有望达到127 亿美元,从业人口超过15 万,近50 万台风电机组将产生660 亿千瓦时的绿色电力,可以满足580 万家庭的用电需求。这些风电机组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相当于少排放4480 万吨二氧化碳,即1150 万辆汽车的碳排放量。
美国分散式风电多采用千瓦级的中小型风电机组。由于过去对中小型分散式风电技术研发的公共投入较少,分散式风电的制造技术不如大型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其他发展成熟的清洁能源技术先进。认识到这一点后,美国即加快提升分散式风电机组的技术进步及制造能力。更高效的机组,经过优化的安装、运维环节都使得美国分散式风电成本逐步降低。
在并网方面,当机组不发电时,用户侧从公共事业级电网中获取所需的全部电力;当机组发电时,用户侧从供电电网中获得的电量减少。如果机组产生的电量大于用电设施所需,多余电量会传输至电网,供临近的家庭和企业使用。联邦法令规定人们有权安装、运行分散式风电机组,也有权用富余电量获取售电费用。
来源:《风能》杂志
文:《风能》杂志 张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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