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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府发〔2019〕17号
赣府发〔2019〕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西经济转型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3〕39号)实施以来,赣西转型升级明显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型城镇化和区域一体化迈出坚实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但还存在新旧动能转换不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转型升级任务依然艰巨。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支持赣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赣西地区包括宜春市、萍乡市和新余市,是全省重要的工业基地,资源、产业、基础设施等支撑能力较强,城镇化水平较高,中心城市紧密相连、同城化趋势明显。支持赣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有利于强化与大南昌都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对接合作,更好对接融入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有利于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升区域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完善“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首要战略,以绿色生态、转型升级为主线,纵深推进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着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区域融合一体发展,着力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促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江西“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提供强大支撑,为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三)总体定位。
——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样板区。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努力建成中部地区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中部地区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和城市功能互补联动,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力和辐射带动力,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管模式,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统筹推进机制,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格局。
——全国生态康养宜居胜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大健康”产业,打造幸福产业新高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和集聚人气,建设环境优美、生活优质、康养宜居的美丽赣西。
(四)主要城市发展定位。
——宜春市。积极发挥宜春区域性交通枢纽作用,联动新余、萍乡相向一体化发展。做大做强锂电、中医药、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健康养生、循环经济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纺织、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南)昌铜(鼓)生态经济带、宜(春)万(载)经济走廊,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打造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全国锂电新能源产业基地、全国健康养生基地。
——新余市。坚持走“工小美”城市发展道路,推动钢铁、光伏产业、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锂电新能源产业,推进光电信息、智能装备等产业集群发展,建设新宜吉六县转型合作示范区,打造中部地区新型工业强市、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
——萍乡市。积极对接长株潭城市群,大力改造提升冶金建材、工业陶瓷、花炮、电瓷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金属材料等新兴产业,推动海绵城市产业全链条发展,建设区域性高铁枢纽,打造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湘赣边际合作示范区、国家海绵城市先行区。
(五)发展目标。
——到2025年,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和企业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5个左右;全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新机制,中心城区集聚力和辐射带动力显著提升,城镇化率力争达到6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国内领先。
——到2035年,综合经济竞争力大幅增强,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建成生态宜居的美丽赣西,成为中部地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典范。
二、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六)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锂电新能源、金属新材料、生物医药、光电信息、节能环保等一批新兴产业集群,集中资源建设宜春锂电新能源国家级产业基地、新余新能源科技城、萍乡海绵城市产业基地、中国药谷(宜春)、京东(新余)新经济产业园,支持樟树实施“中国药都”振兴工程,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聚地。积极发展智能经济、数字经济、移动互联网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新余工业大数据中心、宜春赣西云数据中心、萍乡市大数据中心,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加快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支持新余市、萍乡市、袁州区等地创建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七)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大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优化发展,推进萍乡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提升新余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水平,以宜春为核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系统集成能力、智能装备开发能力和关键部件研发生产能力的智能制造骨干企业。推进钢铁、煤炭、建材、花炮、电瓷、食品、纺织鞋革、金属家具、工业陶瓷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支持新钢高品质稀土钢制造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动制造业从加工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再制造等环节延伸。支持新余市、湘东区申报建设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八)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促进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发展,健康养生、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增强新余赣西中心物流园、宜春综合物流中心、萍乡赣湘物流港的集散能力,打造国内知名的钢铁、建筑陶瓷、农产品、再生资源等专业市场。支持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等特色金融产业,引导金融资本流入科技创新和绿色产业领域,建设萍乡科技金融产业园等特色金融产业集聚区,推进新余大数据普惠金融试点。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服务等新型业态,提高动漫创意等文化产业效益。
(九)集聚发展生态康养旅游产业。依托赣西丰富的生态资源和中医药优势,加强统筹协调,联合打造国内外知名的以生态康养为特色的旅游胜地。支持萍乡武功山、新余仙女湖、宜春三爪仑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铜鼓县、宜丰县、靖安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面提升旅游品质。构建新余仙女湖—宜春明月山—萍乡武功山等赣西精品游线路,支持杨歧山、莲花荷博园、仙凤三宝、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凯丰故里、卢德铭烈士陵园、铜鼓县秋收起义纪念地、万载湘鄂赣苏维埃旧址、天柱峰景区等纳入赣湘精品旅游线路。打响宜春明月山“月亮节”、新余仙女湖“七夕节”、萍乡“莲花节”、武功山“帐篷节”等旅游品牌。
三、完善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网络
(十)增强铁路快速化通达能力。加快推进长赣铁路建设,争取咸修宜吉铁路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研究利用浙赣铁路等既有铁路释放的能力在赣西增开市域(郊)列车。研究推动赣西地区对接大南昌都市圈的市域或城际铁路建设。
(十一)强化路网内部融合和对外联通。推进宜春至大余、沪昆高速扩容,武宁至樟树至兴国、通城至铜鼓、上栗至醴陵(赣湘界)高速公路建设。支持上栗县、湘东区、莲花县、万载县、袁州区、铜鼓县等地与湖南邻县的路网对接,推动上栗赣湘合作大道、湘东产业园栗油公路与湖南方面联通,支持万载至黄茅至文家市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万载至仙源至张坊镇三级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推动新宜萍旅游公路建设。支持开通明月山机场直达新余、萍乡、安福等地客运班线线路。
(十二)加强航运和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宜春港建设,支持袁河梯级开发项目,适时开展萍水湘东至株洲入河口段Ⅳ级航道项目研究。完善饮用水源地布局,加快推进四方井水库、萍乡碧湖水库、新余大岗山水库、宜春飞剑潭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上栗县东源水库等工程前期工作。
(十三)提升能源保障水平。支持赣西城市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电投分宜电厂投入运营和大唐新余二期项目建设,支持万载、奉新、樟树等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上高电厂前期工作,适时启动靖安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建设,支持区域内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和城镇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
四、打造融合互动的城乡发展格局
(十四)建设宜春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大做强做优宜春市中心城区,增强赣西转型升级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建设锦源新区,推动万载撤县设区,加快宜(春)万(载)经济走廊建设,拓展中心城区发展空间,辐射带动宜丰、上高、铜鼓发展。支持宜春完善内外交通通道,推动设立教体新区,提升城市发展品质,创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国家健康城市,建设区域性文体教育中心、休闲旅游商贸中心、医疗健康养生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十五)促进“新宜萍”联动发展。依托沪昆高铁,促进新余、宜春、萍乡城市功能互补联动,强化宜春赣湘鄂区域中心城市功能、萍乡“西大门”开放功能、新宜吉六县跨市县合作示范功能,推动中心城市、县城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新宜萍三市区域一体化建设,深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合作,共同打造对接长株潭城市群重要平台。加强重大基础设施衔接,共同推进跨区域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互联互通水平。推进卫生、教育、生态环境、人力资源、医疗保障等公共服务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和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产业分工协作,引导产业错位发展、联动发展,增强产业整体实力。
(十六)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一批以产业为依托的特色小镇,引导农业人口就地就近转移。强化农业与旅游、物流、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袁州区、樟树市、芦溪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设城乡融合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城乡公共应急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域、跨制度转移接续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接续。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和乡村环境治理机制,支持上高县、湘东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支持靖安县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五、增强转型升级的创新驱动力
(十七)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科技协同创新体,加强重大技术集中攻关。支持赣西在特色优势领域优先布局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鼓励在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等领域规划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宜春建设锂电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宜春农科院(南方富硒研究院)申报创建省级富硒作物应用创新研发平台。支持萍乡建立富硒产业研究院、富硒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持新余建设固态锂离子电池创新中心。鼓励企业在赣西地区设立科技创新公司,培育一批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十八)大力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支持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吸引更多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落户。推进实施“人才梯度转移”计划,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赣西地区人才供需无缝对接。建立健全就业合作机制,共同构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平台,吸引优秀人才到新余、宜春、萍乡就业。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人才服务机制、人才生活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创新创业制度环境、政策环境。
(十九)完善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强化科技与经济、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对接,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科技成果交易,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技人员以职务发明科技成果投资入股,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积极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争取设立宜春赣西医药研发与制造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支持探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探索投贷联动试点,构建覆盖创新链条各个环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与服务体系建设。
六、塑造高水平的开放合作新优势
(二十)积极对接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牵引,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体制,支持企业加强与境外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企业投资合作,推动企业稳妥参与境外矿产等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提高利用和配置全球资源的能力。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依托沪昆、京九等开放大通道,加强与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对接,积极承接先进制造业转移。主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二十一)优化开放合作平台。支持赣西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加快推进新余内陆港建设,推动新宜吉六县转型合作示范区积极对接南昌、九江等开放门户,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支持湘东—醴陵、上栗—浏阳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宜春产业园建设。统筹推动万载、安源、湘东、上栗、芦溪、莲花、分宜等地工业园区扩区调区。
(二十二)推进区域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快湘赣边区域合作发展,着力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产业发展协同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场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深入推进新宜吉六县转型合作示范区建设,完善三市六县合作机制,加快建设赣江货运码头(樟树港),改造提升新余至上高、新余至分宜、新余至峡江至樟树等互联互通重大项目,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生态环境等合作,积极探索土地指标分配等改革试点,打造全省跨行政区域合作的示范区。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实施“三单一网”,完善政务便民服务措施,推行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一次不跑”或“最多跑一次”。加大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多证合一”,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推行扩大赣西县级政府管理权限试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十四)加大政策支持。研究设立赣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赣西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合理调配信贷资源,增加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供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推动赣西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宜春申报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重大产业转型升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保障,合理增加荒山、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开发建设指标。
(二十五)加强组织实施。省政府定期听取支持赣西转型升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和政策落实。赣西三市要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市长定期会晤磋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意见的具体举措,认真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2019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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