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刘连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刘连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联席运营官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连玉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连玉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实现平稳交接、过渡,不会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截止目前,刘连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及其他特殊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谨此就刘连玉先生担任公司联席运营官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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