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2020年光伏风电政策正式落地,项目申报与建设即将开始。
1、基本内容与征求意见稿一致,主要变化在于推迟政策节点
此前能源局于1月23日发布过一版征求意见稿,此次正式稿内容与征求意见稿基本一致,主要变化在于考虑到疫情影响,将平价项目与竞价项目申报时间节点推迟一个半月,项目进度预计将有延后,但总需求基本不受影响。政策最终落地,项目申报与建设即将开始。
2、总体延续2019年政策框架,政策稳定有利于项目开发
此次发布的2020年光伏风电建设政策总体延续了2019年5月30日《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确定的政策思路,对于平价项目将“积极推进”,对于补贴项目将“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全面落实消纳条件,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由此保障了政策的延续性。我们认为政策稳定有利于稳定产业对于未来政策的预期,稳定项目储备与开发进度。
3、强调规划,强调消纳
风电方面,政策强调新增有补贴项目需在十三五规划框架之内进行。各省需按照风电十三五规划目标与目前存量项目情况计算并公布剩余容量空间。光伏方面,目前装机总量已远超十三五规划目标,因而延续2019思路,划定2020补贴总盘子15亿元,其中户用5亿元,竞价项目10亿元,与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
在消纳方面,要求电网公司与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测算与论证2020年各省风电、光伏新增消纳能力,并于3月底前公布。预计将有利于稳定各省装机预期、稳定各地区项目开发秩序。
4、2020年政策时间节点延长,有效应对疫情影响
此前征求意见稿为春节前发布,要求平价光伏与风电项目于3月中旬报送至能源局,竞价光伏项目于4月30日前申报至能源局。此次正式稿将这些时间节点延长一个半月,平价项目报送节点推迟至4月底,竞价光伏项目申报节点推迟至6月15日。政策节点延长为项目申报留出充足的空间,减少了因申报时间过短导致部分项目无法获得全部前置审批文件的现象,从而缓解了项目申报不足或申报质量不高的问题。
5、2019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将延期,存量延期项目得到保障
2019竞价项目补贴退坡规则原本为“每逾期一个季度并网电价补贴降低0.01元/千瓦时,在申报投产所在季度后两个季度内仍未建成并网的,取消补贴资格”。这一政策也是造成部分2019年竞价项目推迟至2020H1并网的重要原因。受疫情影响,这部分项目并网进度将再次产生滞后。能源局将与价格主管部门商议后适时发布延期政策,这将为存量延期项目带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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