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简单测算一下此建设方案的适用情况以及能接受的最高低价结算小时数。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9年风电并网运行统计数据》,辽宁省2019年利用小时数为2300h,我们以2300h为例,看一下是否满足300小时以上发电量低价结算的目标。
以10万千瓦风电项目为例,单位千瓦投资7200元。收益率按照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考虑,资本金比例20%,平价电价0.3749元/kWh。得到项目的低价结算小时数如下表:
表1:年利用小时数为2300h时的低价结算小时

由上表可知,只有在计算电价比较高(0.14、0.15)时,项目才满足低价结算小时在300h以上。可见若项目发电量在2300以下的,很难实现低价结算。
考虑到该方案的适用区域在阜新、铁岭、朝阳三市,这三市的风速普遍较高,平均利用小时远超过2300h,下面我们将利用小时提高500h,按照利用小时2800h,再次进行分析,得到项目的低价结算小时数如下表:
表2:年利用小时数为2800h时的低价结算小时

由上表知,年利用小时数为2800h时,低价结算小时数明显提高,远超过文件要求的300h。
阜新、铁岭、朝阳三市由于弃风电量低(方案承诺全额保障性收购),风资源情况好,燃煤标杆电价较高,基本上能够满足部分电量低价结算的要求。
注:各企业对最低收益率的要求高低各异,不同企业类型对资本金的规定亦不同,不同情况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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