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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汇能1442MW风电项目机组采购集中招标!(附机型要求)

   2020-04-03 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21890
核心提示:中核汇能2020年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第一次框架集中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3月30日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06中
中核汇能2020年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第一次框架集中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3月30日

招标编号:0706-20400002N006

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买方委托对中核汇能2020年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第一次框架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于2020年3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1 招标条件及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购买方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概况

本次集中采购招标的风力发电机组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中核山东能源有限公司或其他与中核汇能有限公司一体化管理的机构及所属项目公司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核准的项目(包括自主投资建设项目和拟收购项目),预计装机总容量为1442MW,详见本公告1.2.2列表。

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包括11个具体项目,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三名入围供应商,在具体项目落地时,招标人将根据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开展二次优化。

1.2.2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吊装工具、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设备的制造、组装、出厂前试验、验收、包装、运输、参加现场开箱检查;提供现场安装指导和技术培训;参与现场试验、特性试验和验收;产品技术文件编制等;全面负责合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一切服务工作,设备质保期内提供一次免费齿轮油更换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集采项目包括11个具体项目,详见下表:


注:

(1)参与本次集采的投标人必须对全部11个项目进行投标;

(2)最终供货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承诺:

①各项目的建设容量及风机机型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为项目建设容量或风机机型的调整变化拒绝履行合同。

②投标人针对各项目分别报价。如项目选用的风机机型发生变化,招标人及其所属企业可与中标人协商合同变更,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人在本投标文件中针对该机型的投标。

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如违反条款①或条款②,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条款①、条款②、条款③做出书面承诺。

1.3 供货时间、地点

预计交货期:具体项目供货时间详见技术规范,可能根据项目批复时间调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地点车板交货。

注:1.实际供货要求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具体发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随机备品备件、塔筒联结螺栓、专用工具和技术数据资料随第一批设备一同交货,导电轨(如有)由投标人直接供应到塔筒生产厂家,免爬器、中央控制系统、远程监视系统、振动监测系统、能量管理系统等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确定到货时间;

3.具体项目供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1.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风电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外币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同金额;

1.4.2 投标货物要满足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的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应具有2.5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供货业绩,且具备1年以上运行经验,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合同、招标人认可的官方文件),投标人提供的风力发电机组单机规格应符合本招标公告1.2.2招标范围要求;

1.4.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1.4.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或经销、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5 具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应通过GB/T19001或ISO9001等其他同等级别质量体系认证,应通过GB/T14001体系认证;

1.4.6 投标货物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格式见招标文件);

1.4.7 投标人的分包商(除叶片外)应具有供货业绩;

1.4.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4.9 投标人必须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供应商注册和报名;

1.4.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1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在下列时间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对于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一律不出售招标文件。

1.5.1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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