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考虑到内蒙古地区风电装机已超出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纳规模2700万千瓦(蒙西地区1700万千瓦),建议将新增建设指标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发电。
原文如下:
内蒙古电力公司关于发布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要求,内蒙古电力公司会同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开展了蒙西地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测算论证工作。经国家能源局审核同意,现公开发布相关情况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综合考虑前期电力负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低位运行导致新能源消纳困难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家能源局对2020年一季度风电、光伏发电限发电量不纳入清洁能源消纳统计考核。按照完成《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确定的重点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目标前提下,充分释放新能源消纳能力,按剔除一季度限发电量情形测算,蒙西地区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消纳能力300万千瓦,其中风电100万千瓦、光伏200万千瓦。预计2020年,蒙西地区已取得建设指标暂未并网的新能源项目中,可投产214万千瓦,其中风电89万千瓦、光伏125万千瓦。考虑到内蒙古地区风电装机已超出国家《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核定的“十三五”期末本地消纳规模2700万千瓦(蒙西地区1700万千瓦),建议将新增建设指标容量全部用于配置光伏发电约80万千瓦。(2020年新能源新增消纳能力是指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相关消纳目标要求下的合理新增并网新能源装机规模。)
如重大边界条件变化,将及时测算调整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并按程序再次向社会公开发布。
内蒙古电力公司
2020年5月12日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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