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能源或公司)副总经理梁炜先生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深专调查通字2020062号),通知内容如下:“因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梁炜先生个人的调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9日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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