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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2020年二季度 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3起

   2020-09-24 国家能源局46030
核心提示:2020年二季度事故分析报告一、总体情况2020年二季度,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
2020年二季度事故分析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二季度,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季度,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3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3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3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5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发生电力安全事件3起,同比增加2起。

(一)事故事件排序

1.企业

(1)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3人;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3起,死亡4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3人;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2)其他单位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夏热电有限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长白县八道沟供电所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2.区域

山西省境内发生较大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3人;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电力安全事件1起;

吉林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

湖南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2起、死亡2人;

安徽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贵州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青海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2人;

浙江省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起、死亡1人;

广东省境内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山东省境内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二季度事故起数较去年同期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其中,高处坠落造成3起事故4人死亡,起重伤害造成2起事故4人死亡,触电造成3起事故3人死亡,坍塌造成2起事故3人死亡,中毒和窒息造成1起事故2人死亡,物体打击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电杆倒塌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容器爆炸造成1起事故1人死亡;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9起事故14人死亡,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4起事故5人死亡。

上述事故事件暴露出有关电力企业未能有效落实业主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对外包队伍入场审核不严、教育培训走形式、高风险作业现场监护缺位。部分企业专业人员水平不足、态度不认真,对设备缺陷底数不清、治理隐患治标不治本,导致隐患最终升级为事故。部分企业安全监督手段有限,以罚代管多、追责问责少,导致作业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违章行为屡禁不止。

二、事故事件简况

(一)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4月14日,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引江济淮建设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国网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引江济淮建设工程电力基塔改迁项目施工中,分包单位安徽津利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拆旧作业班组在未对500kV皋西5357线/西城5358线130号铁塔设置临时拉线的情况下,将原130号铁塔四根塔腿主材全部割断,然后利用机动绞磨收紧设置在铁塔A、D面的牵引绳,开始向线路小号侧(西方向)整体拆除杆塔。由于旧塔两侧未设置定向临时拉线,原130号铁塔在倾倒过程中方向失控,倒向新建129号-130号线路侧导线,压断新建线路左中、左下相导线,导致新建线路1名导线附件安装人员受导线抽击死亡,另1人因绳索断裂坠落地面重伤致死。

2.4月20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呼和浩特供电局武川供电分局发生一起劳务派遣人员人身触电事故,1人死亡。4月20日,武川供电分局东土城供电所更换10千伏变压器后,在送电过程中变压器低压侧刀闸保险熔断,随后作业人员进行低压线路巡线检查。线路巡视期间,1名劳务派遣作业人员登上新安装的变压器,造成触电死亡。

3.5月9日,中国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岳阳电厂6号机组检修外包单位科能建设有限公司1名员工,在前往正在运行的5号机组炉顶取橡皮垫时,进入炉顶大包顶部保温层区域,保温层局部塌陷,造成作业人员坠入炉顶大包死亡。

4.5月26日,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省地方水电有限公司白山市长白县八道沟供电所,在抢修10千伏北萌线067号杆A相从绝缘子脱落导线的过程中,1名作业人员在电线杆上向上拖拽导线时触电死亡。

5.6月12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安顺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安顺发电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河南华泰建设有限公司,在拆除1号炉冷灰斗内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炉膛内临时搭建的运输通道坍塌,通道上4名专业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坠落至炉底关断门上方,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6.6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哈尔滨龙阳电力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检修2号炉2号磨煤机时,检修作业人员更换磨辊轴承室密封胶圈后,在监护人员未在现场的情况下,采用具有危险性的氧气进行回装充压实验,发生爆炸,润滑油密封胶圈压片炸裂飞出将现场1名专业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头部和右手击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7.6月23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西夏热电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西夏热电公司二期贮煤筒仓空气炮喷嘴改造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单位河北宏山重工有限公司4名作业人员在明知贮煤筒仓存在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下,未经许可擅自进入5号筒仓内外壁夹层进行安装作业,造成2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8.6月26日,浙能集团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温州发电有限公司在3号大灰库清灰过程中,清灰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新天一集团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被坍塌的灰堆掩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

1.4月6日,中国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项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2人死亡。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风电项目建设中,分包单位山东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拆除M2风机基础附近测风塔时,擅自变更施工方案,作业人员拆除测风塔第5节顶部的缆风绳,导致剩余的5节突然倾倒,塔上2名作业人员随测风塔倒塌死亡。

2.4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胜利能源分公司胜利发电厂建设工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该电厂工程建设施工中,在2号机组汽轮机平台进行低压缸四级第二片隔板吊装作业时,隔板落放到汽轮机平台枕木上,该隔板向外倾倒,砸中1名躲闪不及时的起重指挥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3.5月11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000千伏蒙西~晋中特高压交流工程(山西段)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3人死亡。施工单位国网湖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劳务分包单位湖南源昌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作业人员在该工程7号标段5L059K号塔位起立抱杆过程中违规作业,发生抱杆倾倒,造成3名在抱杆上的作业人员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4.5月11日,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施工单位湖南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在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华塘镇梨园村四组处的农网改造升级施工过程中,发生电杆倒杆事故,1名正在解除瓷瓶扎线的登杆作业人员坠落死亡。

5.6月17日,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靖西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建设的35千伏吕平~龙邦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单位河南恒润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架设新建006号杆~014号杆之间线路,交叉跨越10千伏龙靖线施工前,1名施工人员未经停电、验电登上交叉跨越运行中的10千伏龙靖线挂接地线时,触电死亡。

(三)电力安全事件

1.4月23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全厂对外停电事件。4月23日15时13分,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出线500千伏京大线在山西省大同市境内因吊车碰线故障跳闸,造成全厂对外停电,损失出力38万千瓦。16时5分,京隆发电厂恢复供电。

2.5月25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500千伏兴安直流线路发生双极闭锁事件。5月25日7时19分,因雷击引发谐振导致±500千伏兴安直流双极闭锁,功率损失300万千瓦。26日2时7分,兴安直流双极恢复正常运行。

3.6月24日,国家电投集团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厂发生机组跳闸事件。6月24日21时14分,海阳核电厂处理1号机组励磁系统通道一故障缺陷过程中,维护人员恢复励磁通道一控制测量通讯板电源输出线时,电源线针脚触碰插座金属外壁,24V电源正极接地,导致通道一、通道二与备用手动通道全部失电,触发励磁系统故障,造成机组非停,损失出力123.8万千瓦。6月25日5时50分,机组恢复并网。

三、监管要求

上半年,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17起、死亡23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其中,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0起,死亡12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人;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7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8人。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1起,同比减少1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6起,同比增加2起。

结合近期事故特点和下一阶段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作业现场的“三方”安全管理职责。一是业主单位要严格审核分包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与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加强作业现场人员违章督查和高风险作业的监护;二是施工、检修单位要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高风险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强化事故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业主单位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三是监理单位要协助业主单位审核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应急预案是否符合强制标准,检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对高风险作业实行旁站监理,对现场安全和质量严格把关。

(二)深入开展作业现场风险辨识管控工作。一是要持续抓好操作票和工作票标准票库的编制和审核,确保执行步序以及危险点控制符合安规要求和作业实际特点,要强化对“两票”执行的动态检查,坚决杜绝无票作业。二是要细化本单位风险辨识管控流程,督促作业人员形成开工前“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的良好行为习惯,针对不同作业,逐步建立完善应急处置卡。三是要研究制定本单位高风险作业分级管控清单,高风险作业期间业主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指导监护。

(三)提升作业现场安全管控能力。一是各有关单位和分包单位要配齐安全监督体系和保证体系人员数量,结合本单位、本项目工作特点,充分汲取行业内外事故教训,开展集中式、点对点安全培训,宣贯安全技术标准,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执法监督能力。二是运行和检修人员要熟悉所辖设备的原理、构造以及作业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重大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新入场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要实行“入场必考”和“动态抽考”,对风险和措施不掌握的严禁上岗。

(四)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动态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关注职工心理健康,开展心理疏导和慰问工作,避免带病上岗。二是要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禁抢工期、超强度安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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