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改委一次性批复核准4个风电项目,共计装机449M。
批复指出:为加快我区风能资源开发,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兴业北市风电场工程项目、全州金峰岭风电场工程项目、全州金鸡岭风电场工程项目、藤县陆贝风电场工程项目。
批复明确:本项目自核准决定发布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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