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国核能科技发布公告,买方中核(南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相关卖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神山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及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设备采购协议,买方有条件同意向卖方购买设备。
设备采购协议项下的总代价为人民币5325.01万元。设备包括风力发电设备、风力塔设备、锚栓设备、配套设施及其他产品及材料,其将用于额外建造。此外,于2020年11月13日,公司附属睢宁风力(作为委托人)与协鑫能源(作为总承包商)订立补充协议,睢宁风力同意委托协鑫能源提供额外建造之建造及工程工作。补充协议项下总代价为3180.59万元。
公告称,中国核能科技集团董事认为风电项目发展将使集团能够进一步扩大其于中国的业务领域及足迹,并涉足中国风电行业,这将成为集团在新能源领域的额外利润来源。经考虑,董事认为风电项目将令集团能够透过多元化业务组合实现持续发展,以扩阔集团的收益基础以及提高盈利能力。额外建造的建造及工程工作对开发风电项目至关重要,其将令集团受益。因此董事认为,补充协议的条款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集团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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