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笔者了解,北京市是最早出台2017年地方补贴政策的地区,期间虽经历了多轮讨论,但最后的调整还比较中规中矩,主要是补贴额度下降。具体来看,纯电动小客车每辆补贴从1万元到2.2万元不等、燃料电池小客车每辆最高可获10万元。
另外,北京市对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进行重新核定,2017年以前在北京市完成备案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需重新核定,原备案信息不再作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单独号牌配置及市级财政补贴政策的依据。
江苏省:奇葩规定与杜绝骗补
补贴标准: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工作的通知》,新能源汽车的补贴从0.9万元/辆到10万元不等,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笔者注意到,江苏省的政策中有一项比较“奇葩”的说明,即: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虽然个人购买新能源客车与专用车的情况极少,但笔者认为也不该就此一刀切。
此外,为了规范行业发展,江苏省明确了对闲置的车辆和充电设施不予补助。
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减少
甘肃省规定,2017年1月1日之后(含当日)在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标准调整为:省级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总和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
福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及预期2017年要大干快上
根据规定,福州市推广的新能源非公交汽车,2016年地方补助标准按国家同期标准1:1进行补贴,2017年1月1日起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笔者从福州市政府了解到,福州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推广目标为1000辆,但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空档期(上一轮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13-2015年)等因素影响,截至2016年底,福州市共新增推广应用400辆(均为乘用车辆)左右,与目标差距较大。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福州市出台了相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同时,为了确保市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量和方便管理,政策中规定新能源汽车所有权3年内不得向本市外用户转移。
山西省:最直接的地方保护?
2017年3月,山西省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实现终端销售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同时,取消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山西省的政策中最抢眼的不是补贴减少,而是对外地企业的排斥,这意味着外地企业要与当地企业竞争的话,优势会明显减弱。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多
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中提到,将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公共服务领域按1∶0.5、非公共服务领域按1∶0.3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此外还给予新能源汽车免牌照费、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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