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的增量电量,在国家未进一步明确之前,暂缓征收各种基金及附加。除电能替代输配电价外,其电量和电价均实行市场化交易,鼓励电能替代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签订长期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或由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记者从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切实解决电能替代“成本瓶颈”难题,四川省依据“促进增量,多方共赢”的思路制定了电能替代电价政策,即适当降低输配电价,暂缓征收随电价的各种基金及附加,鼓励电能替代用户与水电发电企业签订长期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等,以降低用电成本,促进电能替代发展。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在解读这一政策时指出,这项电价新政策通过降价让利促进了社会增量用电,通过“以量换价”,统筹了社会增量用电红利在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分享,在促进四川省清洁电能消费、尽可能减少弃水同时,减少燃煤排污、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将促进绿色发展和国家税收相应增加。
记者获悉,据初步测算,四川全省按4500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电能替代,近三年内该省煤锅炉改电锅炉将增加约130亿千瓦时用电量,节约标准煤约428万吨,分别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排放约1112万吨、3.64万吨、3.16万吨。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将相应增加一定的边际收入。
近年来,四川省水电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大量富余电量,造成清洁能源浪费。今年2月,四川省能源工作会议上提出,四川省将积极探索弃水消纳途径,明确提出推动实施电能替代工作。业内人士认为,价格是影响电能替代的关键因素。电能相对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在现行价格体制下没有相对优势,出于成本的考虑,很多用户不会将其作为首选。为解决这一痛点,今年3月四川省发布的 《四川省推进电能替代实施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电能替代项目,通过奖励、补贴等方式给予资金补助,引导企业实施替代改造。通过特殊的输配电价政策,免征高可靠性费用等价格引导机制推进电能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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