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史玉波:
研究制定促进储能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建立储能与电网,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等衔接机制,给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准入许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促进储能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坚持技术中立,采取以实际粗放电量与公立为基准的政策支持机制,为储能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建立适宜储能发展的电价机制。推进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市场规则设计等方面充分考虑新能源并网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对灵活性资源的需求。界定相关主体的边界权益,促使储能能够在细分的市场中获得自身价值和营利点。通过完善两部制电价体现储能电价的电量效益和系统效益,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峰谷电价的定价机制,考虑适当扩大峰谷电价差,扩大实行峰谷电价的用户范围,鼓励储能业主单位通过电量转移和用户侧峰谷价差实现套利。
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节能处副处长齐志新:
首先要明确储能产业的战略地位,储能顺应能源转型、能源革命的历史潮流,未来会有更好发展。在具体政策制定方面,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从创新支持、市场机制、投资等各个方面为储能创造更好的环境。要抓紧推动储能示范项目的建设和开展储能应用区域示范,通过推动示范项目建设来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促进技术创新,形成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快速迭代的态势,推动储能产业发展。
同时,要关注行业标准及服务,在产业刚刚起步时,就应强化顶层设计,同步开展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建设工作,以引导整个产业规范化发展。
最后,储能期待公平的市场环境。所谓公平的市场环境,就是能够体现储能的价值。储能的价值不是储存和释放了多少能量,而主要体现在对电力系统、能源系统的耦合性和支撑力度,要建立这样的市场环境。
南都电源总裁陈博:
在储能发展的最初几年,储能市场很小,大家都在做示范项目,同时也在寻找市场。其实储能应用有很广阔的市场空间,但是限于市场较小,一直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直到电改9号文的出台,似乎让储能看到了新希望。
尽管国家鼓励储能参与市场削峰填谷、电力辅助服务和调频,但从示范到政策再到现在,其实市场并没有真正很好形成。市场目前还是很难进入,与电网的交易、与新能源系统的交易也很难完成。行业做的储能项目加起来很有限,不足以维持每一家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键问题在于,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市场,没有明确关于电力辅助服务的市场化机制和价格。没办法把储能产品卖出去,只能在已有价格体系空间内找寻求适合的机会,只能在做电价差的套利。
资深电改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王鹏:
9号文将储能作为单独的市场主体引进电力系统市场是很大的进步。现在没有完善的电力市场,行业寄望于有足够的峰谷价差来营利。一定程度拉大峰谷价差是现在比较实用的办法,但是对储能行业来说也不要过分地寄望于此,因为行政性地拉大峰谷价差没有任何依据。
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需要的是实时反映电价信号的现货市场,尽管这一市场还比较遥远。但是现货市场的建立需要储能行业共同努力,与利益集团博弈,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储能行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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