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运营。根据《意见》,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将优先授予新能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运输企业,对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运营权指标适当放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行业的应用,力争从2017年至2020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的比例由60%提高至90%。
海南还将加大城市物流配送、邮政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邮政车、城市物流用车每年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50%。积极拓展出租汽车、租赁车和短途班线使用新能源汽车,支持主要在城市和市县较小地域范围经营的出租汽车和租赁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往返里程在100公里内的农村短途班线使用新能源汽车。
此外,海南将优先推广续驶里程长、可靠性高的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推广新模式,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营管理、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
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