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12月26日,发改委正式下发调整光伏、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依据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I、II、III类资源区“全额上网”的光伏标杆电价由每千瓦时0.80元、0.88元、0.98元下调至0.65元、0.75元、0.85元,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并网的光伏电站继续享受调整前的电价。
6月30日12时52分,安徽电建一公司以EPC总包模式承建的河南鲁山头道庙一期20兆瓦光伏项目全额并网发电投入运行。这也是该公司六月份继阜阳新乌江2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项目、舒城县46.783兆瓦光伏扶贫项目,六安市金安区2017年光伏发电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寿县2016年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陆续并网后,在630前顺利完成的最后一个光伏投产项目,其中寿县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比预期并网目标提前1个月完成。多个光伏项目的顺利投产,大力提高了当地供电能力,为实现当地农业增产,节能减排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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