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位于浙闽赣三省交界处,是浙江省西南部门户和钱塘江源头之一。2016年6月,江山等5个地方被列入浙江省首批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县。
成为试点县后,江山市因地制宜,巧借本地的光伏发展优势,由国资办与中标的浙江同景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江山市小康光伏有限公司,国资办出资额作为优先股,在光伏公司经营期限前20年,每年享受其出资额的11%即1048.41万元的固定收益。
这笔收益作为扶贫资金分配给该市扶贫对象,投资收益可带动4600元巩固扶持对象户均年增收4000元、省级扶贫重点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6万元。
“一期1000元钱已经通过农商行打到我的‘丰收爱心卡’上了。”来自江山上余镇木车村的51岁村民王良中激动地说。
据了解,王良中家中4口人,女儿15岁正上初中,儿子刚5岁,妻子在家照料孩子,一家人的收入主要靠他在江山经济开发区打工的工资,“每年多了4000元补助,能让我们生活得更加宽裕些……”
江山碗窑乡凤凰村是2010年新成立的移民村,村集体经济薄弱,去年多方筹集了20万元入股光伏小康工程。
“这个项目很好,回报也很快,今年我们(一季度收益)一万五千块已经到位了,从此以后我们村每年就有六万块的收入,我们准备把这笔钱还用在我们村的发展上,这六万块钱今年我们就用在我们村的物业建设上,造一个标准的厂房。”碗窑乡凤凰村党支部书记陈祥水如是说。
据了解,江山市73个省级结对帮扶村各收到光伏小康工程一期收益资金1.5万元,42户“4600”低收入农户巩固扶持对象(指如无巩固帮扶措施,年均收入极易滑入4600元以下的农户)各收到1000元,共收到“光伏大红包”1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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