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专项整治以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尘肺病和职业中毒为核心目标,推动两类企业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水平。通过专项治理,使两类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指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同时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两类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各市应对两类企业开展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两类企业开展申报、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培训以及自查和整改方案制定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在两类企业治理整改工作结束后,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全面检查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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