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结村是绵竹“光伏扶贫”的8个试点村之一,该村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30千瓦,去年10月正式并网发电。“从去年10月到今年6月底,已发了近万度电。”李军告诉记者,该光伏发电站设计使用年限20年以上,年发电量在3万度左右,总投资金额为25.4万元。
去年以来,绵竹市试点“光伏扶贫”,在8个试点村共投资114.4万元,建成总功率135千瓦村级光伏发电项目。试点项目能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696人持续受益,预计每个贫困村年均增收近3万元、贫困户每户年均增收近400元。
地处平原地区的绵竹试水“光伏扶贫”,聚集“阳光收入”过程中是否遭遇水土不服?这条引领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的“光明路”接下来又该怎么走?
尝试
“光伏扶贫”收益稳定
“就在7月4日,最后一个村完成验收,至此8个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完成并网工作。”绵竹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鲜宇清介绍,正常年景,绵竹地区的光伏发电系统每年每千瓦可以产生1056元的收益,每年总收益达14.2万元,受益年限达20年以上。
“日照时间较短,空气洁净度不高,这些是制约光伏电站的根本因素。”曾有人质疑,整个成都平原地区的每天平均日照时间是2.8小时,远低于新疆的5个多小时。地处平原地区的绵竹,为何会选择“光伏扶贫”?
“2015年起,绵竹至少有8户农民自建光伏发电站获收益,从中我们受到了启发。”鲜宇清表示选择这种方式扶贫并非一时兴起,通过前期调研表明,位于盆地边缘的绵竹,年日照数950小时;按照国家新能源政策,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给予年限为20年的定额补助。
据鲜宇清介绍,绵竹贫困人口呈“插花式”分散分布,8个项目村贫困人口696人,因病因残和年老而失劳的有504人,占比72.4%,大部分需要政策兜底和救助,能通过扶持发展起来的只占少数;其次,8个项目村都没有集体收入,产业单一,开展脱贫攻坚的资源和能力缺乏。
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屋舍等建设光伏电站,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收益稳定,且项目风险较低,所以选择了“光伏扶贫”方式。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村级光伏发电站产生的收益将被分为三部分:收益的60%平均分配给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作为分红;20%用于该村非建档立卡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还有20%作为项目运行维护费用。
困惑
贫困户不愿当“电老板”
“光伏发的电卖给我们,价格是每千瓦时0.4012元,另外还有每千瓦时电0.42元的国家新能源补贴。”据德阳市电力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以1千瓦的光伏电站为例,安装成本近万元,现在光伏电站的使用寿命都是按20—25年设计和建造的,基本上10年就可收回成本,剩下的10年不仅自用电免费,还能赚钱。
既然个人光伏发电站带来的收入持续稳定,但8个试点项目村的贫困户为何不愿自己当“电老板”?
“我家房顶承受不了,安在晒坝里我又到哪里去晒粮食?再说了,我哪里有这个钱。”合结村贫困户李兴明的一番话道出了答案,前期投入成本高、占地面积大,成了贫困户发展个人光伏发电站的“拦路虎”。
据了解,目前绵竹8个试点村均为集体发电系统,由绵竹市扶贫专项资金对其给予全额补助,以扶贫专项资金作投入,“集体项目可以全额补助,但个人确实无法全额补助,即使补助部分,对于贫困户来说,也拿不出几千元来安装。”鲜宇清透露,他们原本打算集体发电和贫困户个人发电同步试点,通过调研发现,贫困户自己出资建电站几乎不可能,“既然是试水,一方面希望通过集体发电系统来展现项目收益,另一方面希望借此找到能让贫困户个人参与光伏发电的模式。”
探路
集体个人投资入股
带着问题,绵竹各级负责脱贫攻坚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探路,试图解决光伏发电前期投入大,本就生活困难的贫困户无钱投资的矛盾。
“德阳正在推行金融扶贫,贫困户小额贷款还有贴息补助,我们准备借此鼓励评级授信的贫困户贷款入股。”齐天镇兴民村村支书程明武说,兴民村准备今年扩大村发电站规模,形成“光伏扶贫”产业。一方面,将绵竹市拨付的25万元产业扶持资金作为集体入股,另一方面鼓励贫困户贷款进行个人投资。换句话说,资金投入后,贫困户成为“光伏扶贫”项目股东,每年不仅可以领取集体部分分红,还可领取个人股的分红。
鲜宇清介绍,除此以外,他们发现了一种可尝试的“光伏大棚建设项目”,即将光伏发电站和设施农业建设合二为一,下面为农业大棚,上面是光伏发电站,不占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不改变土地用途,不影响农作物生长,同时可以实现一地多用和一地多产,是光伏产业投资的新方向,“我们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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