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相关情况,公开曝光了5个典型案例,其中不乏金龙、奇瑞等知名企业。这些企业有的虚报千余辆汽车信息,意图骗补5亿多元,有的汽车还在工厂里生产,却按照完工多申请补贴5亿多元。
新能源车制造企业如此明目张胆“骗补”,涉及金额如此之大,让人吃惊。对于这样的恶劣行为,理当重罚以儆效尤。而就在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文件,对2015年新能源汽车骗补情况所做处罚的详细规定中,明确对于这些“骗补”车企,要通过追回补助资金并处罚,取消补贴资格,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等手段进行惩处。
这些处罚措施颇具力道,而就现实看,在处罚涉事车企外,还要追究补贴发放的审核部门及其官员之责:一些车企之所以能“骗补”,他们难辞其咎,理应被追究其失职渎职的责任。有些车辆未完工,却可办理机动车行驶证,背后是否存在腐败,也值得深究。
查“骗补”不该有丝毫手软,无论其是否为知名品牌,无论其是否为地方重点扶持对象,只要涉及“骗补”,就该彻底揭开盖子,给纳税人以交代。眼下5个典型案例之外,还有多少车企涉及“骗补”,希望有关部门也尽快给社会一个详细的追责清单。
“骗补”现象的泛滥,其实还暴露出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某些弊端。有关部门此次也提出,将提高补贴准入门槛,并启动补贴标准“退坡”制度,补贴政策逐步退出。这些很有必要,除此之外,要推动补贴政策精细化、精准化,相关政策仍需改进。
例如,一些车企往往通过虚报电池组数,以及“一块电池装多辆车”来套取补贴,甚至有的企业将电池拆下重复销售、重复套取补贴。电池作为新能源车主要部件,却不能进行唯一性追溯,这无疑是个很大的漏洞。所以,应尽快建立电池唯一性编码制度,让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相关联。
此外,我们对新能源车的补贴,主要侧重于消费环节,这就给虚假交易骗取补贴带来极大便利。而在国外,对于新能源车的补贴,往往是消费和使用环节并重。例如法国向电动汽车用户发放电力补助,德国的电动车不仅能10年免交行驶税,而且可与家中另一辆车共享车牌,以节省保险费用。挪威的电动汽车可免费停车,免收公路通行费以及免费使用通行渡轮。
其实,要想改变消费者的习惯,认同新能源车,仅靠价格便宜是不够的,使用的便利、廉价,这更是消费者考虑的重要因素。因而,未来不妨让一部分补贴从消费环节向使用环节转移。例如,加大对充电桩建设的补贴,完善新能源车充电网络,解决用车者的“里程焦虑”;通过电费补贴,让新能源车低价充电甚至免费充电;通过补贴降低新能源车的保险费用,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免费停车以及高速收费打折等优惠等。这契合经济学中“补砖头不如补人头”思路的补贴方式,显然没那么容易骗到。
对于新能源车“骗补”现象的曝出,有人呼吁取消新能源车补贴。但补贴过早退出,不利于新能源车产业,培养消费习惯,对新能源车实行补贴政策也是国外通行做法。问题的关键,还是完善补贴制度设计,建立严厉的行政、法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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