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报导,特朗普已经授权美国贸易代表Robert Lighthizer针对中国可能损害知识财产权的“贸易行为”进行调查,以确保“公平与对等的贸易原则”,讨论是否启动301条款的调查。
根据美国ITC网站的介绍,301条款是《1974年贸易改革法》的一项,美国可根据301条款,透过协商来解决贸易纠纷、开放海外商品或服务进入美国;对于破坏国际贸易合约或引发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对象,亦可采取贸易措施。301条款还有后续的“特别301”与“超级301”,针对知识产权的有进一步保护,另赋予美国贸易代表有权进行调查、谈判与贸易壁垒的落实。
《路透社》报导,这次牵涉的知识产权金额最高可能达到6,000亿美金之多。
光伏贸易又受阻?
中国光伏产业在国际贸易上接连受到贸易壁垒阻挡,包括2012、2014年的两波中美双反,中欧双反与MIP协议,以及近期印度第三次对中国、台湾、马来西亚发起反倾销调查等。
今年四月底由Suniva所发起的201条款调查属于“对象无差别”贸易保护措施,ITC预计将在9月22日宣判调查结果与预计要推出的贸易门坎。201条款刺激了美国强劲的拉货潮,使光伏淡季不淡。
而本次引发关注的301条款调查,虽可知主要调查对象将是中国,但EnergyTrend认为,301条款(假设正式启动调查)是否也将影响光伏产业,端视美国与中国太阳能业者在知识产权方面是否有重迭、其产能之规模而定。
美国本土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业者数量不多,除已破产的Suniva之外,主要的还有SolarWorld、Tesla(收购SolarCity)、SunPower等。SolarWorld有生产P型PERC电池,Tesla和SunPower则以布局N型电池为主,分别是Heterojunction以及IBC。此外,SunPower亦握有迭片模块封装技术的专利。上述几项技术在可能的301条款调查中,会是中国光伏业者较需留意之处。
然而,除PERC之外,N型电池与迭片模块的产量仍然稀少,现阶段看不出会带来重大冲击。加以201条款有一定的成案机会,若美国ITC提出了较高的价格门坎,可能会吸引一批业者到美国设厂,如此一来301条款即使成案,对光伏产业的冲击也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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