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凡在2016年度备案2017年6月30日之前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扶贫电站,均享受0.98元/千瓦时的电价。为使全市更多的扶贫电站能享受到优惠电价,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学习利辛县经验,应建尽建、多建快干的目标要求。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重新调整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规模。全市电站总数由年初计划的村级电站621座、户用电站6900个调整为统一建设规模为187.2千瓦的村级电站1949座,村级电站个数是年初计划的3.14倍。全市总规模由年初的136.95MW调整到372.04MW,是年初计划的2.72倍。
为确保1949座光伏电站6月30日之前全部建成并网,各县区火力全开,全面铺开。明确时间节点,根据建设周期,倒排工期,制订了详细的施工计划和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和融资平台公司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银行贷款、贫困户小额贷款等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为工程顺利开工提供资金支持;针对建设用地紧张问题,各县区采取了联合选址的办法,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了建设用地稀缺和用地性质不符合的问题;由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招投标中心、城投公司等负责,积极编制项目,完善前期手续,本着招大引强的原则,及时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
为层层传递压力,按时间节点和任务压茬推进,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光伏扶贫电站建设牵头单位,坚持旬调度机制,每10天通报一次进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各县区互相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通过致书记、县长一封信和现场调研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供电、国土、水利、林业等方面的问题。市扶贫局坚持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县区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排名,并进行全市通报。市供电公司建立周调度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各县区公司参加的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视频会议,提前订购并网工程所需物资,统筹调配各级施工力量,确保了并网设施与电站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各县区党委、政府均成立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协调小组,书记、县长靠前指挥,分管县长具体抓,特别克服午收及环保督察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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