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蓬勃发展中的美国市场,是否会风云突变?”这是江苏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林洋新能源”)亚太区副总裁欧阳昱这些天在思考的问题。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10月15日发出的一则通告称,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下称“USW”)的申请,美方正式按照《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针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清洁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
USW在厚达5800页的调查申请书中指控,中国政府为其风能、太阳能、电池及节能汽车等产品提供了不公平的支持,导致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损害。
其所列举的所谓“违规”行为有出口限制、歧视外国公司、商品进口要求技术转让、补贴国内公司等。
“美国对中国补贴的指责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17日晚回应道。
这场将持续90天的调查案,最终会让中国新能源企业折戟美国市场,还是美国人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光伏企业或受伤最大
在被美方提到的多个产业中,中国光伏企业受此案的影响可能是最大的。原因在于,中国目前有大量光伏电池出口至美国,而美协会认为中国的廉价电池、电池组件致使了美企及其他外企在美关闭工厂、裁减员工。
USW提交的申述文件称,中国政府自2007年起对光伏行业实施了多个政策,如对用户侧光伏系统补贴50%及偏远地区补贴70%的“金太阳计划”、财政部的《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能源基金等。
事实上,在申述文件中,中国历年出台的几乎所有支持和扶持新能源的政策和措施都被USW作为证据列出。
USW还认为,中国政府给电池生产企业提供了很广泛的支持,其中包括津贴、减税、优惠贷款、土地及其他补贴。而且,2006年起的“十一五”规划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也为中国企业的技术研究、业务发展提供了相应支持。而这些资助让中国公司的电池成本大幅降低。
该文件甚至引用了尚德控股董事长兼CEO施正荣的一番话来证明:“尚德通过销售了一些低价的电池,在美国建立市场份额。”
欧阳昱称,在欧洲市场发展放缓的情况下,美国光伏市场确实是一个新的亮点,但出口量并不算很高。他所在的林洋新能源目前光伏组件产能为800兆瓦,而其对美的出口量占公司全部出口量的十分之一左右。
矛头指向风电设备商
USW还将矛头指向中国风电设备制造企业。文件称,由于中国政府提供给国内风机企业补贴、优惠贷款等等,导致美国的风机、齿轮及传动装置企业的对华产品进口量也大幅缩减。
“2006年到2009年,美国风力发电机组等产品的在华销量缩水了80%,而齿轮、传动装置等美国货的对华销量也在4年内缩水了65.7%。”文件表示。
美方还提出,中国在进行风电招标时面向中国企业,对外资企业有歧视。
而张国宝昨日予以否认,“2003年到2005年,不少外国风电制造商和中国企业联合招标,它们既参与过中国项目的投标,也中过标。2005年后,外国公司投标中标的概率变得非常小。主要原因是(他们)的价格比中国贵得多,外国公司不愿意投标,而是直接寻找买家。”
昨天,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对美方的上述举动进行回应。该商会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为促进和推动本国清洁能源的利用和发展也制定了众多的促进措施和政策,美国对于中国绿色产业的调查既没有根据也不负责,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也表示,据中方初步了解,美国在包括清洁能源在内的能源领域的补贴项目高达2300余项,因此,美方没有理由指责别国在改善人类环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比“反倾销”更加彻底
按规定,美国将在90天时间内收集与上述说法有关的证据并调查,且可能与中方磋商。如美方认为一系列指控属实,美国将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
一位熟悉世贸条例、处理过类似案件的律师刘松涛向本报记者解释说,“301调查”案与以往的“反倾销”案有所不同。
“反倾销”主要是指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出现了倾销行为,该国会采取抵制措施以保护本土企业利益。而“301调查”则是以其他国家宏观政策是否会导致美国企业受到损害为前提。
“301条款是美国可以采取报复措施的根本性方法。”刘松涛称。整个“301调查”的流程是,如果美国政府认为中方对清洁能源产业提供了不公平的支持,他们会申诉到WTO专家组,由该专家组做一个结论。若专家组的裁决令中方不服,中方还可继续告到世贸组织上诉机构。
假设最后判定美方获胜,那么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几种,一是中国大量的清洁能源产品对美出口税率将提升。其次,美方可能会采取“交叉报复”,即对新能源提高关税之外,还可寻找其他行业加增关税。“整个案件跨度较长,可能会持续2年。”刘松涛预计道。
USW屡次发动贸易战
新能源政策一向是奥巴马的施政纲领之一,尤其是在美国墨西哥湾石油钻井爆炸案发生之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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